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大页1H井钻井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大页1H井钻井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页1H井钻井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和支持国家能源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梁平区龙门镇大页1H井钻井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时用地范围
拟临时征用土地位于龙门镇龙凤社区2、3、4组和马鞍村7组,初步确定拟临时征用面积约31.085亩,其中龙凤社区2组10.383亩、3组11.392亩,马鞍村7组土地9.31亩。实际征用范围以最终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
经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和龙凤社区、马鞍村“两委”组织群众实地勘界,初步确定176个宗户地块,并对地面农作物、林木、坟茔进行登记造册,其中涉及无主坟茔2座(地点位于龙凤社区3组,小地名为白兴桥旁)。拟临时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公告重点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对2座无主坟茔有权属利益关系的农户,在公告起始期限内及时到龙门镇人民政府告知权属事宜并进行核实登记,越期将依法对无主坟茔进行处置。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19923056016。
特此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