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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25 [ 发布日期 ] 2022-12-25

河龙村村规划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村规划 (含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规划方案的公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村规划》成果予以公布。我们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期盼与社会各界一道推动我镇规划的后续实施,共同推动梁平区龙门镇的发展。

公布时间:20221225

公布地点:龙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庆国 许小红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龙兴街1

联系电话:023-53662001   023—53221642    

邮编: 405200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河龙村村规划

2019——2035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龙门镇河龙村村域,幅员面积约2.22平方公里。

二、村域空间布局及管制要求

(一)“三生”空间功能布局

河龙村“三生空间”包括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三线”仅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1、生产空间

采用现有资料和技术手段分析,明确适合产业发展的区域,以生产为主导功能,用地类型主要包括:耕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采矿用地、村产业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等用地范围。

河龙村规划生产空间面积为175.4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0.92公顷,园地面积2.35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9公顷。

2、生活空间

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公路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依据规划需增加的乡村建设用地(包括按标准和需求应设置的村公共服务设施、村基础设施等)及预留的弹性空间等范围。

河龙村规划生活空间面积为33.37公顷。

3、生态空间

村域内生态敏感度高应严格保护和发挥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划定的特殊管控区范围以及其他生态资源范围等,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四山”禁建区、城镇饮用水源及其保护区、河湖水库、II级以上林地、郁闭度大于0.7的林地(经济林除外)、除农业空间外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美丽山水规划确定需要保护的范围、生态恢复区(包括其他林地等)等用地范围。

河龙村规划生态空间面积为12.52公顷。

(二)“三线”范围划定

1、生态保护红线

梁平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在明月山、高梁山、都梁山范围,河龙村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根据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最新土地利用规划成果,河龙村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46.83公顷,分布于全村各个区域。

3、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梁平区龙门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河龙村内未涉及龙门镇城镇开发边界。

(三)空间管制要求

1、禁建区划定

河龙村禁建区由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建筑控制区、郁闭度大于0.7的林地和高压电力线保护走廊组成。

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龙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划定,位于村域北部片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活动,已建农村居民点和产业用地应逐步退出。

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根据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71日起执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郁闭度大于0.7的林地是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二调数据确定的林地郁闭度情况,划定的控制范围,在此区域里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矿、取土以及修筑临时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高压电力线保护走廊是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1月),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外墙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满足有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与档距小于或者等于200米的架空电力线边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按照以下标准控制:①1kV10kV电力线不小于5米;②35kV110kV电力线不小于10米;③220kV电力线不小于15米;④500kV电力线不小于30米;⑤超过500kV需专题论证。

2、限建区划定

结合河龙村村域现状、整合各行业部门数据资料,河龙村乡村建设的限制因素主要包括水系周边土地保护范围、坡度25%以上区域。各类限制要素的相关管控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村域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最新农村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村域用地大类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三类。

农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基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以传统农业种植和特色高效农业种植相结合,用地面积约187.54公顷。

建设用地分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公路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32.39公顷。

其他土地3.18公顷。

1河龙村土地利用规划地类统计表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面积

比例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134.90

60.20

水浇地


0.00

0.00

旱地


16.02

7.15

园地



2.35

1.05

林地



12.11

5.40

牧草地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0.00

0.00

农村道路


2.15

0.96

坑塘水面


2.90

1.29

农田水利用地


0.00

0.00

田坎


17.11

7.64

农用地合计

187.54

83.69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00

0.00

农村居民点用地

宅基地(村居住用地)

32.39

14.45

村产业用地

0.00

0.00

村公共服务用地

0.00

0.00

村混合用地

0.00

0.00

村基础设施用地

0.00

0.00

采矿用地


0.00

0.0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0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0.00

0.00

公路用地


0.98

0.44

水库水面


0.00

0.00

水工建筑用地


0.00

0.00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

特殊用地


0.00

0.00

建设用地合计

33.37

14.89

其他土地

水域

河流水面


3.18

1.42

湖泊水面


0.00

0.00

滩涂


0.00

0.00

自然保留地



0.00

0.00

其他土地合计

3.18

1.42

合计

224.09

100.00

规划目标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

150.92

67.35

永久基本农田

146.83

65.52

村建设用地

32.39

14.45

预期性

弹性空间

——

——

附图:1.村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2.三生空间规划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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