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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93Q/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梁科局函〔2024〕4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梁平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梁平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双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梁科局函〔2024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2024年梁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2024320

梁平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迅速增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三次全会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双倍增”计划为主线,聚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梁平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经济、引领发展原则。牢固树立抓“双倍增”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双倍增”计划与经济发展全面融合,着力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强化导向作用,引领经济发展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内生增长方式转变。

(二)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以“双倍增”计划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根据区域和行业差别,发挥各自优势,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全区“双倍增”计划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24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以上,市级科技型企业达到500家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主体引培倍增行动。

1. 靠前服务培育科技型企业。各乡镇(街道)要摸清底数,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小微企业等“选种”、“育苗”工作,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保持市场主体稳步增长。构建科技、经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招商等多部门协同培育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培育库,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集聚资源成长一批、创业孵化培育一批,支持各类人才依托孵化平台、科创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

2. 量质并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坚持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摆在突出位置,针对人才建设、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要素,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步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呈现出由少到多、由弱到强、不断壮大的良好局面。以市级科技型企业为重点,选择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进行精准服务,帮助入库企业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给予针对性帮扶指导,支持科技型企业积极创建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级,帮助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3. 凝心聚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区集成电路、预制菜两大主导产业和新材料、智能家居、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通用航空、能源等战略性“新星”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引资促进举措,发挥预制菜峰会等平台作用,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优化重点区域产业生态,打造示范性强、标识度高、带动性广的重大应用场景,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落地投产见效。拓宽区域科技合作渠道,发挥平台型企业、创新引领型机构优势,积极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二)创新主体提质壮大行动。

1. 引导企业可持续绿色发展。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到企业管理体系构建、技术研发活动、产品运营过程之中。重点关注绿色技术的应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减少企业经营成本,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2.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建设研发机构,大力引进高校师生和科研人员到本企业挂职,开展研发核心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创造高价值知识产权,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提升新产品供给效率和品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市场主体升级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3. 推动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推动企业上规上云上市,鼓励四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成立独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成长为市“百强民营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努力推动“232”产业链条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加快形成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三)创新创业服务供给行动

1. 优化科技企业政务服务。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为市场主体的审批、备案、升级发展提供便利化服务。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办理高频事项,简化优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增强系统保护能力。推动企业联动、产业链协同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

3. 着力保障生产要素。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正向激励,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投资项目纳入市和区重大产业项目库,加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

4.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计划,为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用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支持保险担保等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招商投资局、各乡镇(街道)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双倍增”计划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双倍增”计划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切实推动“双倍增”行动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压实责任,落实各项任务,在企业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研发平台、知识产权、融资贷款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支持,实现资源再整合、基础再夯实,建立“双倍增”计划工作推进机制,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要素供给,强化协调服务,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创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创业责任,对市场主体的科创属性、经济指标等进行“精准画像”,建立“育种”、“孵苗”等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目标、工作、政策和评估体系,综合分析、精准推进,闭环落实目标任务。鼓励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的支持政策,建立企业“优秀案例复盘—举一反三”机制和“退库监测调度—退一补一”机制。

(三)加强考核督导。围绕“双倍增”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设立考核评价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双倍增”计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通报表扬和提拔重用,对因工作履职不力、影响进程的部门或单位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统筹做好“双倍增”行动计划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挖掘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典型案例,培育创新文化和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梁平区2024年高企、科企“双倍增”计划指导表


附件

梁平区2024年高企、科企“双倍增”计划指导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新增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家)

新增科技型企业总数(家)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1

高新区管委会

0

8

8

10

26

10

10

10

10

40

2

梁山街道

0

4

4

4

12

3

3

3

3

12

3

双桂街道

0

3

2

2

7

3

3

3

3

12

4

合兴街道

0

0

0

1

1

2

2

2

2

8

5

仁贤街道

0

0

0

1

1

2

2

2

2

8

6

金带街道

0

0

0

1

1

2

2

2

2

8

7

蟠龙镇

0

0

1

0

1

1

1

1

1

4

8

星桥镇

0

0

1

0

1

1

1

1

1

4

9

复平镇

0

0

0

1

1

0

1

1

1

3

10

安胜镇

0

0

0

1

1

0

1

1

1

3

11

聚奎镇

0

1

1

0

2

1

2

1

2

6

12

礼让镇

0

0

1

0

1

1

3

2

2

8

13

明达镇

0

1

1

0

2

1

2

1

2

6

14

龙门镇

0

0

0

1

1

1

1

1

1

4

15

新盛镇

0

0

0

1

1

1

2

2

3

8

16

文化镇

0

0

1

0

1

1

1

1

1

4

17

屏锦镇

0

2

1

1

4

3

3

3

3

12

18

回龙镇

0

0

1

0

1

2

1

3

2

8

19

荫平镇

0

0

1

0

1

1

1

1

1

4

20

云龙镇

0

1

1

0

2

3

3

3

3

12

21

和林镇

0

0

0

1

1

1

1

1

1

4

22

铁门乡

0

0

0

1

1

0

1

1

1

3

23

袁驿镇

0

0

0

1

1

2

2

2

2

8

24

碧山镇

0

0

0

1

1

1

1

1

1

4

25

虎城镇

0

0

0

1

1

1

3

1

3

8

26

龙胜乡

0

0

0

1

1

0

0

1

1

2

27

竹山镇

0

0

0

1

1

1

1

1

1

4

28

七星镇

0

0

0

1

1

1

1

1

1

4

29

福禄镇

0

0

0

1

1

2

2

2

2

8

30

曲水镇

0

0

0

1

1

1

1

1

1

4

31

石安镇

0

0

0

1

1

1

1

1

1

4

32

紫照镇

0

0

0

1

1

1

1

1

1

4

33

柏家镇

0

0

0

1

1

1

1

1

1

4

34

大观镇

0

0

0

1

1

1

1

1

1

4

合计

0

20

24

38

82

53

62

60

64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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