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梁科局发〔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认真落实好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有效提升产业能级,加快建设川渝东北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创新高地,根据《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和《2023年度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梁科局发〔2024〕2号),现将2023年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精神,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研发、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等市级管理办法规定的七个方面。支持项目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重点
紧扣“232”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主体培育。深入落实《重庆市梁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大力构建“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科技研发攻关。聚焦集成电路、预制菜等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和应用示范过程中出现的卡脖子技术难点,重点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科普基地建设。围绕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等科技工作,支持国家、市级科普基地建设发展,广泛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
(四)科研工作站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集成电路、预制菜等重点领域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支持国家级、市级科研工作站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基础研究、科技研发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等。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梁平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研发项目独立建账,研发经费归集清晰。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自筹资金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自筹资金与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1:1,项目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五)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承诺负责,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正常生产经营且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失信惩戒对象。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纸质件一式2份报送区科技局510室,电子档传送至QQ邮箱:582250491@qq.com。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预期成果等内容,审批立项后将签订任务书并成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请慎重填写。
(二)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科普基地、科研工作站认定(或备案)证明文件、证书等。
(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协议、产品检验检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申报时限
申报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24年3月7日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曹文蒋 (023)53366255、17723686736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高新区管委会五楼510办公室。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科技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立 项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签章)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至年月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制
填 报 说 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向区科技局申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立项申请书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一式2份,并附申报电子文档。
3.立项申请书所列内容都要据实填写,简明扼要。
4.立项申请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相关技术文献、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预期成果等内容,审批立项后将成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在项目结题时将严格按照要求验收。
6.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
7.立项申请书及证明材料要求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注意留底。
8.申报单位是梁平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9.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申报要求,并在梁平区内实施。
10.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且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1项区级科技项目。
11.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当切实履行《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职能职责。
一、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承担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其它 |
组织机构代码 |
|
单位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
邮箱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
邮箱 |
|
项目主要合作单位 |
|
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新材料¨智能家居¨能源资源¨通用航空¨现代农业¨社会事业¨其它 |
项目总投入
(万元) |
|
申请财政资金资助(万元) |
|
单位自筹(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