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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93Q/2019-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科技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

3.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拟订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4.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政策、宏观管理、统筹协调。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6.指导区级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措施,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知识产权审议。

7.负责科技企业培育,负责市级科技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推荐上报工作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的初审推荐上报工作。

8.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建议,推进科技研发机构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9.指导和推进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专家大院、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园区、高新区等创新创业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

10.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11.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12.负责全区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管理,协调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负责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和市级科技项目的指导、推荐工作。负责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管理种子基金、指导组建天使基金和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推动专利质押融资和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挂牌。

13.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引进国内外科技智力和科技研发机构工作。

14.统筹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和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区专利代理、专利评估、许可贸易、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技术交易等,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专利技术转让和转化。

15.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和专利纠纷的调解处理,查处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6.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建立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体系。

17.负责全区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知识产权宣传和科技统计、知识产权统计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科技创新发展科和知识产权科。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一类)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科委机关本级),事业单位1家(重庆市梁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327.33万元,支出总计3327.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58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应研奖金和农转资金收支的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2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58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应研奖金和农转资金收入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1.4万元,占63.15%;其他收入403.11万元,占12.1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22.8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2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58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应研奖金和农转资金支出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5.53万元,占13.06%;项目支出1900.92万元,占86.9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4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26万元,增长38.52%,主要原因是区种子基金按照“专项管理、公益运作、循环使用”的原则运作,以免息信用贷款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本年度收回部分贷款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0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60万元,下降30.28%。主要原因是区种子基金2018年无专项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2.73万元,增长134.4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资金,年中追加安排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经费支出预算220.32万元,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基金区级配套资金600万元,2017年创新驱动奖扶及发展基金10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4.5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3万元,下降17.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6.47万元,增长68.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项目预算在本年内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5万元,增长61.83%,主要原因是区种子基金按照“专项管理、公益运作、循环使用”的原则运作,以免息信用贷款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本年度收回部分贷款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2)科学技术支出2078.12万元,占96.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2.11万元,增长70.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项目预算在本年内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77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30.73%,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缴费基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8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缴费基数。

5)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缴费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是调资及绩效奖金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4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7万元,增长221.58%,主要原因是补助工会经费、公务员交通补助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5万元,下降72.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9万元,下降72.4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高新区需要的市内因公出行、专家接送和科技创新指导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专家指导我区高新区创建工作,接受市级部门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2万元,下降85.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1万元,下降84.9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8万元,增长315.90%,主要原因一是补助工会经费较上年增长较大,二是公务员交通补助较上年增加,三是机关食堂伙食费在本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20.3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96.3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R&D投入占比提高0.1-0.2个百分点。二是支持实施8个大数据智能化重点创新项目、工业旅游创新等项目。三是新获批认定2家市级高端和新型研发机构、45个高新技术产品、8户高新技术企业、3户市级高成长性企业、1户重庆市OTC科创板挂牌,提质增效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8个,引进创新人才30人。四是开展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等集中科技宣传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企业项目资金使用有待规范。二是科技创新发展财政补贴资金投入不足。三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意愿不强,研发资金投入占比不高。四是补贴资金过程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财政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促进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二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力度,促进科技项目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创新典型,增强企业以科技创新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意识。

2.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截至目前,共受理贷款申请97件,授信额度达12460万元,已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26家,实际贷款金额3510万元。其中,工商银行梁平支行受理贷款申请14件,授信额度1600万元,已放贷4家,贷款金额260万元;农业银行梁平支行受理贷款申请5件,授信额度500万元,目前未放贷;重庆银行梁平支行受理贷款申请31件,授信额度4980万元,已放贷14家,贷款金额2090万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梁平支行受理贷款申请47件,授信额度5380万元,已放贷8家,贷款金额1160万元。本风险补偿基金采取委托管理方式,企业申请流程均在指定网站申请,其授信额度、信用审核等均由市知识产权局设计的评价体系自动生成,其过程在网上可以随时查询。

本风险补偿基金的组建,将构建以知识价值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价值授信体系,积极为科技型企业债权融资提供资本增信,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有力助推了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3. 专利资助奖励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2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实施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有效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获批建设“国家专利信息服务(重庆)中心梁平分中心,新增授权专利715件增长111%,其中发明专利新增24件增长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9件;新获批认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户,居全市区县第一位;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户,国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9户,居渝东北片区第一位。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我委2019年创新驱动奖扶后补助支持的重要依据;将作为我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更快更好地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罗朝聪  53366255

主管部门

区科委

实施单位

区科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00

总量

963

96.3%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其中:财政资金

963

96.3%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全区R&D投入占比;实施一批大数据智能化为重点的区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2017年度科技创新驱动奖扶,培育一批市级科技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和提质增效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等集中科技宣传活动。

全区R&D投入占比提高0.1-0.2个百分点;实施8个大数据智能化区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共支持资金235万元;开展2017年度科技创新驱动奖扶兑现工作,兑付创新驱动奖扶资金678万元,支持企业申报获批科技型企业、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市级高端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基地,引进创新人才30人;开展2017年科技活动周、2017年双创活动周、政策宣讲等集中科技宣传活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

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数量指标

1.全区R&D投入占比提高0.1-0.2个百分点。2.安排实施10个左右大数据智能化区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3.新增科技型企业40户、高企复审8户、高新技术产品40个、星创天地1户、创新基地1家等。4.开展2次重点科技宣传活动。

一是全区R&D投入占比提高0.1-0.2个百分点。二是支持实施8个大数据智能化重点创新项目、工业旅游创新等项目。三是新获批认定2家市级高端和新型研发机构、45个高新技术产品、8户高新技术企业、3户市级高成长性企业、1户重庆市OTC科创板挂牌,提质增效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8个,引进创新人才30人。四是开展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等10次集中科技宣传活动。

98%


产出质量指标

有力推进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90%


产出进度指标

主要采取事后奖扶和补助。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100%


产出成本指标

鼓励企业先行投入。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90%


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企业经济效益提高5%左右。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85%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培育壮大新动能,构建驱动型创新体系。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90%


环境效益指标

推进企业更好地实现环境友好型创新发展。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企业更好地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

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企业和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100%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联系人及电话

刘启楷

17708399998

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梁平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重庆科技金融担保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600

总量

6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600

其中:财政资金

6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由市科技局、梁平区人民政府共同出资组建,总规模为1亿元,市级财政出资40%,区级财政出资60%。基金分期到位,首期到位20%即2000万元,市财政出资800万元,区财政出资1200万元。

约定区财政分两期出资,2018年10月出资600万元,已汇入重庆科技金融担保有限公司账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基金组建

600万元

600万元

100%






























































说明

注: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专利资助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

唐毅  53238742

主管部门

区科委

实施单位

区科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00

总量

220.3

1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其中:财政资金

220.3

1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兑付2017年下半年计划发明专利申请155件,资助费15万元;授权专利190件,授权专利资助费40万元;企业专利产业化活动3家,奖励45万元;知识产权“贯标”企业3家,奖励30万元,合计130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计划申请发明专利80件和授权的250件专利进行集中受理审批,兑付专利资助70万元。

2017年下半年,自愿申请且符合专利申请资助条件的27件,符合专利授权资助条件的106件,资助费34.28万元;符合在企业专利奖励条件的7项(企业专利工作奖1项,国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各1项,企业专利产业化活动2项,知识产权“贯标”2项),资助费53.6万元。共计兑付87.9万元。

2018年上半年,自愿申请且符合专利申请资助条件的48件(其中国际专利1件),符合专利授权资助条件的349件,符合专利年费资助条件的8项,资助费94.4万元;符合企业专利奖励条件的4项(其中知识产权“贯标”3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项),资助奖励费38万元。共计132.4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数量

发明专利申请155件,专利授权440件,企业产业化活动奖励企业3家,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3家。

2018年全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共计617件,获得专利授权715件。完成企业产业化活动2家,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家。国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企业专利工作奖1家。

100%


产出质量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授权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办法的专利证书;专利产业化活动企业产品投入市场且产生税收;“贯标”企业通过三方评估并取得证书。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佳佳          联系电话:532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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