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新生入学后,发现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或有其他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所以,被梁平的高中学校录取了的学生,不可以到区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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