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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4-00124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基〔2024〕20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梁平教基〔202420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区教师进修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5号)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持续规范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全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实现平安中考目标;坚持职普融通发展,努力为学生提供特色多样的高中教育服务,满足其对高中教育的选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普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考试由区教委根据市教委的安排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等九科。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初中所学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即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下,九年级上、下),人教版初中《中国历史》(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下)、《世界历史》(九年级上、下),《重庆历史》上、下册,其它任何资料包括地图册、教参、教案、笔记本等不得带入考场。

现行八年级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于614日下午进行,其成绩计入2025年中考总成绩。2024年中考学生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办法按《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将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中考录取总分的通知》(梁平教基〔202316号)执行。

音乐、美术等其他地方课程和实验操作由学校制定考查方案并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二)计分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分为850分。文化考试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各50分(地理、生物以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中招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具体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中考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科成绩达到试题分值的60%以下为不及格,60%69%为及格,70%79%为良好,80%及以上为优秀。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部分分值*英语科目总分值”计算。

(三)考试时间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2日

9:00-11:00

语文

2:30—4:30

物理

化学

6月13日

9:00-11:00

数学

2:30—4: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6月14日

9:00-11:00

8:55-9:00

9:00-9:20

英语

(听力试听)

(听力考试)

2:30—4:00

地理、生物


英语科目考前试听目的是让学生熟悉朗读者语音语调,试听内容不是试卷正式听力测试内容,试听时间为5分钟。

(四)科考试范围及试题难度

考试科目所有试题由市教科院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统一命题。命题突出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五)考点设置

区教委根据各参考学校学业水平报名情况,按考生相对集中原则统筹安排考场。参加部分优质高中面向优质高中面向自主招生区县招录、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的考生,考场设在主考点学校。具体安排见《梁平区2024年中考工作手册》。

(六)综合素质评价

2024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各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中下旬完成。

三、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的发放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23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所在区县组织的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3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中考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68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子女可报名参加中考。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参加我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我区初中实际就读并具有连续两年学籍的非我市户籍现役军人、进藏干部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区中考,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校级报名。

学校中考报考时间为511日~516日。应届考生凭相关手续到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初中往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报名。

学校报名要在召开了家长会后进行。《志愿填报单》必须由学生及家长签字,一经填写,改动无效。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的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准确录入计算机。其内容包括统编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报考志愿、照顾项目等。学生原始报名志愿填报单存学校教务处备查。

具备普通高中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时向学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降分录取条件须在班级和学校醒目位置分别公示3天以上,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每名考生须交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的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1张。考生准备好身份证备用。

3.区级报名。517日,各初中学校派专人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306办公室)核查志愿填报情况,核对无误后,基教科现场打印各初中学校志愿表一式两份(加盖区教委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公章),基教科和学校各存档一份。并上交报名费。

4.考试招生费用

中考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报考重点中学90/人,只报考一般中学(含职高)80/人。

考试期间劳务费用发放可参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050号)标准执行。

各考点要加强考试经费管理,切实保证考试招生工作需要。考试经费主要用于中考考务(含监考、巡考、运送试卷、安全保卫等工作)、阅卷、招生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不得随意开支和挪用。

(二)志愿填报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重庆市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4号)要求,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按70%的比例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各学校在填报志愿时要参考各高中学校各批次指标到校情况。

考生可选择报考类别:1.普通高中。2.中等职业。3.普高兼报中职。

1.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从西大实中(新校区)、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四所学校中选择填报2所学校,同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调剂不含梁平一中)

2)普通高中第二批志愿。从西大实中(新校区)、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四所学校中选择填报2所学校。

3)普通高中第三批志愿。从西大实中(新校区)、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屏锦中学五所学校中选择填报2所学校,城区学校不得兼报。

4)梁平一中第四批择校生志愿。愿意参加梁平一中和四批择校招生的,需填报梁平一中第四批择校生志愿。

特别提醒:梁平一中所有批次均需按发改委审批标准缴纳学历培训费。

2.中等职业。

单报职业高中志愿。从职教中心、梁平职校选择填报1所学校。

3.普高兼报中职 。

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教育志愿(方法同上)。录取时,先录取普通高中,再录取职业高中。

4.体艺特长生志愿另文通知。

5.市级单项志愿。本市户籍考生愿意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直属重点高中志愿的,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学校于51116日将报考市级单项志愿考生信息录入到高飞教务管理的数据采集“2024年市级单项志愿信息表中,并将梁平区2024年市级单项志愿报名确认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17日前交区教委基教科306室。填报市级单项志愿的考生,可兼报区内普通高中(填报市级单项志愿的考生在主考点单独设立考场,市教委集中阅卷,择优录取)。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在录取时不予采纳。

各初中学校在组织填报中考志愿前,要通过家长会、学生大会将区教委召开的高中招生政策解读会精神进行传达,将各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提纲纸质或电子件发放给每位家长,重点将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中考志愿填报和中考录取办法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解释到位。考生志愿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本人填报,考生志愿单必须由学生及家长本人签字确认,家长委托他人签字确认的,必须有可供查证的委托书、QQ、微信、短信截图等佐证材料,存档备查。若因家长未签字确认,造成录取结果违背家长意愿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中考考点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电力供应和试卷保密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梁平区2024年中考工作手册》执行。监考员甲由高中教师担任,监考员乙由非本校初中教师担任。各考点要选派觉悟高、作风正、熟悉考务的教师承担考务工作,考前要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考务人员守则。考试中出现问题须及时报告区教委,对违反纪律和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阅卷

我区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阅卷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阅卷安排、质量监查和试卷分析。

(五)录取办法

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和中考志愿按先普通高中、再职业高中的顺序录取。各批次设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一批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900名的考生分数为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二批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2850名的考生分数为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三批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4840名的考生分数设为最低分数控制线(屏锦中学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6490名的考生分数设为最低分数控制线);普通高中同一批次同一志愿录取时均按西大实中(新校区)、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屏锦中学的顺序进行。梁平一中第一、二、三批参照公办学校的标准进行录取,第四批择校招生不设最低分数控制线。

1.特殊类别录取。

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特长生录取。在考生家长申请、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考查、区教委复核且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进入提前批次录取。每所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作为统招生提前录取,在统招生第三批拉通录取时扣除特长生录取数。同时申请两所及以上高中学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直属重点考生录取。由市教委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学生所填报区内志愿、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为A,填报了第一批志愿的考生中,依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按以上方式仍未录满时,在第一批志愿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依中考成绩高低按西大实中(新校区)、梁平中学、红旗中学的顺序调剂录取(调剂不含梁平一中)。通过以上两轮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各校第二批全区拉通录取。

3.普通高中第二批录取。

指标到校录取根据初中学校教学质量将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为A分送生学校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通过以上两轮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各校第二批全区拉通录取。

拉通录取。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为A填报了普通高中第二批志愿的考生中,依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按以上方式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第三批全区拉通录取。

4.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

指标到校录取。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均为C以上,分送生学校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通过以上两轮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第三批全区拉通录取。

拉通录取。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均为C以上,填报了普通高中第三批志愿的考生中,依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梁平一中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择校生录取。

5.梁平一中第四批择校生录取在填报了梁平一中第四批择校志愿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录取。招生计划未录满的,由梁平一中自主招生。

6.职业高中录取。录取时,在单报职业高中和普高兼报中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在初中阶段受记过以上处分且毕业时尚未撤销的考生,以及未取得初中毕业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降分政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9.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维护中考录取的权威性、公平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实际办学时改变录取批次。

(六)引导生源合理配置

1. 西大实中(新校区)、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四所学校要努力优化办学资源,合理引导考生正确选择志愿,确保全区考上双一流人数持续增长。

2.各高中学校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自身办学优势的宣传。高中学校的宣传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得违背上级政策,不得虚假宣传、空头许诺,不得互相诋毁。招生宣传简章511前区教委基教科审查备案。

3.区教委将对高中学校招生及初中学校送生工作进行考核。

(七)普通高中报到注册

630日~74日,普通高中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不到校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五、加强领导、规范行为、确保稳定

(一)加强领导、畅通政令

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教委主任、区政府办联系教育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教委分管副主任为执行组长,区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在区教委基教科设置区教委中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中考组织管理工作。

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中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招生考试工作政令畅通。

(二)加强组织、细化管理

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考点学校及初中学校要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中考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部署,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各相关学校要制定安全方案,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周密部署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应急处置水平,针对中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各项预案准备,并组织开展灾害天气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区教委要在5月底前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及安全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保障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规范行为、严肃纪律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5号)文件,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控班额,将招生规模控制在计划内,各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我区将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迫使学生退学、转学或不参加毕业复习及考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安全、保密保卫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及区教委综合运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经费调控等多种手段,确保高中招生工作政令畅通。区内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已被区内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已被市级单项志愿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

(四)注重宣传、维护稳定

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争取考生、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按区政府、区教委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顾全大局,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做好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区教委中招办设置阳光招生电话:53239925,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对违规宣传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组织考试失职渎职等违规招生考试行为的监督举报。

六、其它事项

1.初中学校配额基数为2023年秋(第五期)学籍注册毕业年级学生人数。

2.考生均在初中毕业学校报考。区外初中毕业后要求回梁平报考的本区户籍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报考。区教委严格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招生及转学。

3.在录取中,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均并列的考生同时录取,超出名额在补充录取时扣减。

4.本办法由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解释。全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附件:1.梁平区2024年两类高中各批次招生计划表

2.梁平区2024年两类高中送生计划表

3.梁平区2024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计划

4.梁平区2024年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计划表

5.梁平区2024年初中毕业学生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459


附件1

梁平区2024年两类高中各批次招生计划表

高中学校

第一批计划

第二批计划

第三批计划

民办第四批择校招生计划

合计

公办计划

民办择校

公办指标到校

公办拉通录取

民办择校

公办指标到校

公办拉通录取

民办择校

西大实中(新校区)

200


210

90


350

150



1000

梁平中学

200


350

150


700

300



1700

红旗中学

200


350

150


700

300



1700

梁平一中


50



150



300

600

1100

屏锦中学







400



400

全区普高合计

600

50

910

390

150

1750

1150

300

600

5900

职教中心










2100

梁平职校










900

全区职高合计










3000

注:按每班50人计算,招生计划以市教委下达为准;梁平一中所有批次均需按发改委审批标准缴纳学历培训费。


附件2

梁平区2024年两类高中送生计划表

初中学校

学籍人数

两类高中送生人数

普通高中送生任务

中等职业送生任务

柏家初中

285

278

154

124

碧山镇中

188

183

108

75

福德学校

392

382

280

102

福禄中学

227

221

126

95

合兴初中

463

451

258

193

虎城初中

427

416

272

144

回龙镇中

267

260

148

112

聚奎镇中

113

110

32

78

礼让初中

332

324

193

131

梁平一中

1413

1379

1358

21

梁山初中

816

796

601

195

明达镇中

203

198

81

117

南华初中

836

815

642

173

蟠龙镇中

107

104

26

78

屏锦中学

301

293

134

159

七桥初中

111

108

34

74

曲水镇中

68

66

36

30

仁贤初中

171

167

74

93

石安镇中

54

53

15

38

双桂初中

250

244

111

133

西大实中

1130

1103

790

313

新盛初中

347

338

109

229

袁驿中学

283

276

163

113

云龙中学

344

335

155

180

全区合计

9128

8900

5900

3000

注:两类高中根据初中三年级第五期学籍注册人数分配。


附件3

梁平区2024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计划

就读学校

普高计划

第一批计划

第二批计划

第二批指标

小计

西大实中(新校区)

梁平中学

红旗中学

小计

西大实中(新校区)

梁平中学

红旗中学

小计

西大实中(新校区)

梁平中学

红旗中学

柏家初中

154

1

1



19

5

7

7

13

3

5

5

碧山镇中

108

2

1


1

22

6

8

8

15

3

6

6

福德学校

280

5

1

2

2

57

13

22

22

40

10

15

15

福禄中学

126





14

4

5

5

10

2

4

4

合兴初中

258

8

2

3

3

45

9

18

18

32

7

13

12

虎城初中

272

10

3

4

3

48

10

19

19

34

8

13

13

回龙镇中

148

1


1


19

5

7

7

13

3

5

5

聚奎镇中

32





2

0

1

1

1

1

0

0

礼让初中

193

4

1

1

2

18

4

7

7

13

3

5

5

梁平一中

1358

377

126

125

126

497

115

191

191

348

80

134

134

梁山初中

601

30

10

10

10

124

28

48

48

87

21

33

33

明达镇中

81

1

1



3

1

1

1

2

1

1

0

南华初中

642

63

21

21

21

194

44

75

75

136

32

52

52

蟠龙镇中

26





0

0

0

0

0

0

0

0

屏锦中学

134





6

2

2

2

4

1

1

2

七桥初中

34





1

0

0

1

1

0

0

1

曲水镇中

36





6

2

2

2

4

1

1

2

仁贤初中

74

2

1


1

1

0

1

0

1

0

1

0

石安镇中

15





0

0

0

0

0

0

0

0

双桂初中

111





7

1

3

3

5

1

2

2

西大实中

790

95

32

32

31

166

40

63

63

116

26

45

45

新盛初中

109





12

2

5

5

8

2

3

3

袁驿中学

163

1


1


15

3

6

6

10

2

4

4

云龙中学

155





24

6

9

9

17

3

7

7

小计

5900

600

200

200

200

1300

300

500

500

910

210

350

350


附件4

梁平区2024年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计划表

就读学校

第三批送生任务

第三批指标到校送生任务

屏锦中学及民办第四批择校生送生计划

小计

西大实中(新校区)

梁平中学

红旗中学

小计

西大实中(新校区)

梁平中学

红旗中学

柏家初中

62

12

25

25

43

9

17

17

72

碧山镇中

55

11

22

22

39

9

15

15

29

福德学校

144

28

58

58

101

19

41

41

74

福禄中学

65

13

26

26

46

10

18

18

47

合兴初中

144

28

58

58

101

19

41

41

61

虎城初中

119

23

48

48

83

17

33

33

95

回龙镇中

74

14

30

30

52

10

21

21

54

聚奎镇中

9

3

3

3

6

2

2

2

21

礼让初中

102

20

41

41

70

14

28

28

69

梁平一中

407

81

163

163

285

57

114

114

77

梁山初中

307

61

123

123

215

43

86

86

140

明达镇中

38

8

15

15

27

5

11

11

39

南华初中

272

54

109

109

190

38

76

76

113

蟠龙镇中

11

3

4

4

8

2

3

3

15

屏锦中学

60

12

24

24

42

8

17

17

68

七桥初中

12

2

5

5

8

2

3

3

21

曲水镇中

18

4

7

7

13

3

5

5

12

仁贤初中

28

6

11

11

20

4

8

8

43

石安镇中

4

1

1

2

3

1

1

1

11

双桂初中

45

9

18

18

32

6

13

13

59

西大实中

328

68

130

130

230

46

92

92

201

新盛初中

50

10

20

20

35

7

14

14

47

袁驿中学

76

15

31

30

52

10

21

21

71

云龙中学

70

14

28

28

49

9

20

20

61

全区合计

2500

500

1000

1000

1750

350

700

700

1500

注:名额根据第145期成绩按352的比例统计后分配。


附件5

梁平区2024年初中毕业学生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时间

任     务

工作单位

组织单位

备注

5.10

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

中小学

区教委


5.8-11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政策宣传

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

区教委


5.11-16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校级报名

初中学校

初中学校


5.17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区级报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信息汇总

初中学校

区教委

区教委


5.18

上报中考报名统计数据、试卷征订、考场设置等

区教委

区教委


5.23-24

区教委下发并由学校公示体育考试成绩

初中学校

区教委


5.27-29

准考证号编排、准考证验印

初中学校

区教委


6.7

全区考务工作培训会

区教委

区教委


6.10

接收并按考点分好初中学业考试试卷

区教委

区教委


6.11上午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培训会

初中学校

普高学校考点

区教委


6.11上午

向各考点送发试卷

区教委

区教委


6.11下午

培训初中学业考试考场工作人员

考点

区教委


6.12-14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考点

区教委


6.14下午

市级单项考生试卷送市教委阅卷场

区教委

区教委


初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

区教委

区教委


6.15

汇总各考点试卷、扫描试卷

区教委

区教委


6.16-6.17

初中学业考试阅卷

阅卷场

区教委


6.25-6.27

录取,发放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发放高中录取通知书

区教委

区教委


6.29

领取并发放初中学业考试成绩、高中录取通知书

初中学校

区教委


6.30-7.4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

普通高中

区教委


7.1-7.5

初中毕业证书验印

初中

区教委


以上日程若有变化,将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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