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招生管理 >招生计划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2-00194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发〔2022〕2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梁山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梁平教发〔202226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2年梁山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的通知


梁山街道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和《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梁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教发〔202225号)精神,结合梁山街道实际,现就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户籍、父母房产在梁山街道的2022831日(含8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和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梁山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配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梁山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办法

各小学、初中学校均根据招生计划按“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先后顺序依次招生。“三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户籍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房产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

当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区教委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辖区学校统筹安排就学。学位相对紧张的学校在验审登记时,须告知每一名家长被调配的学校;如被调配学校不止一所,须向每一名家长征集统筹调配的意愿学校。对超计划新生统筹调配时,区教委将参照家长意愿和被调配学校学位情况,先按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三对口”“户籍对口”新生,再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房产对口”新生;如调配学校学位已满,则调配到其他指定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入学。

(一)验审登记办法

新生入学均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初中新生)等规定入学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以下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1.620-621日,“三对口”、“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户籍对口”、“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1)“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房屋产权有效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拆迁协议、街道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此类情况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户籍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持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等规定入学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4)“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此类情况视为符合“户籍对口”入学条件。

三对口”“户籍对口”入学对象按户籍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2.622-623日,“房产对口”、“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1)“房产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提供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或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2)本区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法定监护人的公租房配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此类情况视为符合“房产对口”入学条件。

房产对口”入学对象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3.624-625日,持有居住证、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1)取得城区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规定入学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规定入学要件、企业用工劳务合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规定入学要件、其法定监护人在2022331日前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626630日,登记学校对验审登记的经商人员资质进行实地核查,如核查不属实,取消其子女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梁山街道随迁子女指定登记学校小学校点为力帆小学天竺校区,初中校点为梁山初中。如指定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4.626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二)发放入学通知书

经验审核实,符合梁山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学生,71日至8日,由各学校按登记类别分批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凡经核实入学登记信息不实、现场验审资料不实者,取消其申请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三)未按时验审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办法

凡符合梁山街道“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学生,于830日至831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口学校登记,按入学招收顺序依次解决。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小学到力帆小学天竺校区、初中到梁山初中报名入学。

三、招生片区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实验小学:南华社区,大众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人民南路90号及以上,东明村,白沙村,驻梁部队。

梁山小学:大众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人民南路88号及以下,第2居民小组梁山路332号及以上所有双号,石马村第3、第4小组。

力帆小学北池校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时代村,迎水村。

力帆小学天竺校区:上八村,大福村,土桥村,沙坝村,东山村(原九道村1―7组,9―10组)。

西苑小学: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群益村,西池村,清都村,八角村。

石马小学:石马山社区第2居民小组石马路2―224号所有双号,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文峰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村第1、第2小组,罗汉村,东山村(除原九道村1―7组,9―10组)。

城东小学:原城东乡招生片区。

南华初中:大众社区,南华社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东明村,白沙村,时代村,土桥村,迎水村,上八村,大福村,沙坝村,驻梁部队,原城东乡片区。

梁山初中: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群益村,西池村,石马村,罗汉村,东山村,清都村,八角村。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阳光学校:区内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

梁平一中:区内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其中,招收举办者及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计划100名)、户籍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计划300名)、区内外需缴纳学费的小学毕业生(计划700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各村(社区)及招生学校要广泛宣传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登记、报到入学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加强宣传,细化片区

梁山街道教管中心牵头,及时指导辖区内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作简明扼要的招生工作通告,明确各学校片区划分、登记类别、报名时间、统筹调配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报区教委备案。各学校要将梁山街道招生办法和本校招生工作通告张贴在辖区内每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门口,张贴在每一个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及交通要道醒目处,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学校要印发梁山街道和本校招生工作宣传单,分别发放给每一位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家长。6月初,各招生学校要细化本校招生片区,对外公示招生验审登记办法。

(三)严守纪律,维护秩序

根据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政策规定及市教委、区教委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中小学招生工作,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出现包庇家长出具虚假户籍、房产、务工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证明的违规行为。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入学申请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敷衍塞责、徇私舞弊的,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2022418

























附件

梁平区梁山街道义务教育学校

2022年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计划班数(个)

计划人数(人)

备注

实验小学

9

405


梁山小学

7

315


力帆小学

4

180


力帆小学

天竺校区

2

90


西苑小学

5

225


石马小学

4

180


城东小学

1

45


阳光学校

1

45


小学合计

33

1485


梁山初中

14

700


南华初中

16

800


梁平一中

22

1100


初中合计

52

2600


说明:本计划公办学校为指导性招生计划,其中民办学校为指令性计划。各学校在执行招生计划时,必须严格入学条件。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