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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0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7-13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重庆市梁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3版)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每年办理一次。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一般情况下,10年期限比较合适。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的利息由财政补贴,之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支付),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本金每月都可以偿还,可以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也可以只偿还部分本金,或偿还一份合同或一份合同的一部分本金,但金额应大于500元且是100元的整数倍),(每年正常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时间是11月1日至12月15日,逾期将产生征信记录)。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2023年度阶段性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最新要求,对本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免息及按贷款学生意愿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具体操作方式请关注学生在线系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的学生不得办理;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梁平区;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梁平区;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梁平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远程办理,再次贷款为续贷,直接在网上办理,在电脑上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贷款时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按提示操作即可;也可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带贷款申请表和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提交申请:在电脑上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登录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年限按学生大学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计算,且不超过22年),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用学生证代替通知书)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积极支持、鼓励、倡导远程(网上)办理续贷。

注意事项: 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办理方式

(一)办理时间

8月1日一8月31日(特殊情况截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办理)

(二)办理地点

区教委209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 重庆市梁平区南华初级中学对面)。

(三)联系方式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或拨打重庆市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3-53239926 023- 5323993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还款方式

学生可以随时提前还款,可以通过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线上还款,也可以到全市任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或刷支付宝、微信付款码还款。



重庆市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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