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体卫艺发〔2017〕1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
学生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还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学生健康体检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筛查学生疾病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学生生长发育水平和健康状况的重要途径,是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明确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通过体检能够全面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生长发育、身体状况,对学生个体进行健康预防指导,并根据体检数据对区域内学生群体健康状况、体质动态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防指导意见和健康教育报告,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接受健康体检是中小学生享有的基本卫生保健权利,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重庆2030”规划》,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刻认识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维护学生健康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专项经费的保障和管理
各区县教育、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不得向中小学生个人收取健康体检费用。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做到全市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学学生免费体检全覆盖。
根据体检工作需要,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健康体检成本核算,确定我市中小学生常规体检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元(包含数据信息化管理、数据统计分析、三级评价报告),体检项目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详见附件)。区县中小学生年度体检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按照健康体检学生数和经费标准,据实结算,按时将健康体检经费拨付给健康体检机构。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承担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统筹管理,委托有资质的政府举办的公立性医疗或卫生保健机构到校开展现场检测;各中小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对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一)完成规定体检项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必须包含《办法》要求的所有项目。各区县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结合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
(二)加强数据开发应用。健康体检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康体检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准确录入、妥善保存体检数据,确保信息安全,按统一的技术要求认真完成三级评价报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挖掘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的应用价值,及时发现健康体检数据所反映的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有关情况,争取各级领导对学生体质健康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三)及时报送评价报告。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地上一学年度的所有学生的健康体检数据和区域评价分析报告报送至市教委体卫艺处。市教委将对各区县的学生健康体检评价分析报告报送情况、报告质量进行通报。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督导考核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对各中小学的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范畴,要将每年体检情况梳理汇总,连同发现的体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体检机构监管部门。市教委将不定期对各区县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学生健康体检的覆盖率、经费落实情况、体检质量、健康档案管理、评价分析报告等内容,对工作仍然落实不到位的区县进行通报。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标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重庆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标准
一、健康体检的项目
(一)病史询问
主要询问有无内科疾病病史和传染病病史。
(二)常规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肺活量
(三)数据统计分析和三级评价
(四)实验室检查项目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结核菌素试验为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寄宿制学校周边或本校学生发生甲肝等传染病流行时,根据防控需要,学生进行肝功能检查。
(五)高中二年级学生结核病筛查
根据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及为高三体检工作作好预筛查,以各中学(包括普通高中和普通职业高中)高二年级学生为重点,开展结核病筛查。筛查方案由市结防所制定另行下发。
二、价格标准
病史询问、常规体检项目、数据统计分析和三级评价为全部学生必做项目,每生每年15元。
结核菌素试验和肝功能检查是重点学生根据疾病防控需要开展项目,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另行预算,其中结核菌素试验每生每次6元,肝功能检查每生每次12元。
高二年级结核病筛查工作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各区县配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