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专项督导报告
为确保全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到位,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区教委《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教安〔2023〕1号)要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7个专项督导组,于6月5日至6月9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023年梁平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督导单位
全区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50所(公办97所、民办53所)。
二、督导指标体系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教安〔2023〕1号)要求,从工作部署、工作落实等14项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督导。
三、督导基本原则
采取自查与督导相结合原则,紧盯重点,对标对表,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问题整改无遗漏;采取严防与严管相结合原则,强化监管意识、履行监管责任,努力从源头化解溺水事故风险。
四、督导程序
1.组织学校对照14项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2.组织各片区责任督学开展实地督导。
3.督促区教委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
4.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综合所有的基础上,初步形成督导综合报告。
5.向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反馈督导报告并进行综合总结。
五、经验与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主动担当作为。大多数学校充分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把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突出位置,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措施、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家校联动,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大多数学校都召开了防溺水专题家长会,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切实加强家校联系互动,强化家长“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增强了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宣传声势。大多数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家访、电话、短信、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和途径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假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个别民办幼儿园未开展防溺水宣传季启动仪式,“七个一”活动开展未落地见效,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或懈怠思想。
(二)家校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没有及时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未定期向家长推送安全预警信息,个别民办幼儿园未向学生和家长发放《预防溺水健康成长倡议书》。
(三)部门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未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未定期对校园周边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于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
七、督导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身心规律,科学安排教学内容,针对开展主题活动,内容多样,形式丰富,做到天天讲、周周讲、月月讲,反复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让防溺水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二)加强家校联系,确保教育监管到位。各校(园)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微博、微信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进一步明确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提醒和告诫家长作为预防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对孩子的行踪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职责。特别是外出务工的家长一定要告知委托监护人对其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做到家校共管,多方联动,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各校(园)要将学校作息时间等相关情况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村社,组织专人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守护,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及时制止少年儿童私自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
根据本次督导问题清单,区教委相关职能科室,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校(园)要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查漏补缺,扎实整改,坚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手册,补齐防溺水相关资料,会同党委政府建立辖区内水域台账,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危险水域专项整治等,并于6月3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区教委安稳科杜光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