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教育督导 >学校督导评估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3-001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梁平区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报告

第2

梁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419

———————————————————————————

守底线 查隐患督整改保平安

——梁平区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5号)和《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7个专项督导组,于320日至43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023年梁平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督导单位

全区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50所(公办97所、民办53所)。

二、督导指标体系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从宣传教育、大宗物品采购、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21项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督导。

三、督导基本原则

采取自评与督导相结合原则,紧盯重点,对标对表,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问题整改无遗漏;采取严防与严管相结合原则,强化监管意识、履行监管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在校师生用餐安全。

四、督导程序

1.组织学校对照21项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评工作。

2.组织各片区责任督学开展实地督导。

3.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

4.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综合所有的基础上,初步形成督导综合报告。

5.向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反馈督导报告并进行综合总结。

五、经验与做法

(一)规范管理,细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校充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操作规范做好相关工作;重视食堂硬件投入和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备,责任意识强,职责明确,过程性资料完善,食堂窗明桌净、安全管理规范,注重管理细节,合理地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二)家校联动,充分发挥家长监督管理作用。各校建立和完善家校联动和家长监督机制,邀请家长代表深入食堂充分了解和监督食堂食品安全。大多数学校公示了每周食谱及营养搭配原理,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基本要求;个别幼儿园建立膳食委微信群,加强家校沟通与监督,家长可通过APP适时查看监督食堂食品加工操作。

(三)强化宣传,不断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各校通过宣传教育、纳入课程、专项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着重围绕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运转、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控、过期和腐烂变质食品、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等情况开展培训,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未压实。部分学校和幼儿园能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但自查中不能发现深层隐患问题,发现的问题一般都是从业人员不注重个人卫生等,自查制度流于形式。个别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履行不到位,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二)硬件建设未到位。部分民办幼儿园食堂的面积大小、结构布局、加工流程不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未进行功能区域划分,容易产生交叉污染;各类加工设施、设备比较缺乏,不能满足消毒和保洁需求。个别学校食堂防蝇、防鼠、防虫等三防设施不到位,食品加工处理区苍蝇较多;明厨亮灶建设质量不高。

(三)制度保障待规范。部分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索证索票不全、没有建立进货台账或台账登记的品种和信息不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不到位,个别学校留样冰箱未专用、留样品种和留样量不足,甚至未留样。

(四)校园周边待治理。部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大量流动摊点和无证经营行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不强。

七、督导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建议区教委相关科室要积极发挥主管作用,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不发生事故。各学校要加强自查,落实安全工作校(园)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及时更新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强化整改,进一步落实督查结果运用。建议区教委相关科室要配合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治理力度,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三)合力监督,进一步落实家校沟通机制。建议学校将明厨亮灶提升至明厨亮灶+互联网,进一步畅通家校沟通机制,积极回应家长诉求,定期定时与家长沟通,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落实陪餐制度,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合力守护学校食品安全。

(四)业务提升,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培训。建议学校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规范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规范加工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等,努力把学校食堂打造成学校管理最严格、饮食最安全的地方,让学生家长满意、让社会各界放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