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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1-004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主要事项

一、督导学校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督导幼儿园

(一)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二)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三)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四)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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