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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1-003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推荐条件推荐,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要求,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区教委将根据学校推荐人选情况,按要求择优向市教委推荐3名特级教师评选对象。现对材料报送做如下要求: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1.各相关学校按要求对推荐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工作报告(正式公文或盖党支部鲜章),需明确推荐工作程序、人选条件审核、推荐人选考察、公示情况等。

2.重庆市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印证材料(附件4)合并装订成册。

3.2021年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采用Excel表格上报,单列推荐或破格推荐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国家教学名师工作室单列推荐”、“市级教学名师(专家)工作室单列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事迹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破格推荐”、“教书育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破格推荐”、“在某一领域取得创新突破获得教育教学重要表彰奖励破格推荐”等。

4.课堂教学实录光盘(40分钟内,rmvb或MP4格式,须注明单位、学科、姓名)。

5.推荐单位基层党组织须出具推荐对象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须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务必于2021年7月6日(星期二)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406,同时将电子件压缩后以“单位+姓名+特级教师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445624890@qq.com,逾期不再受理。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材料报送联系人及电话:王智群  611783;53239936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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