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109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职〔2025〕8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梁平区弘希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109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职〔2025〕8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梁平区弘希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梁平教职〔2025〕8号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梁平区弘希艺术培训
有限公司的批复
石啸、唐乾丹: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3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梁平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教发〔2023〕51号)等文件要求,我委联合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局,按照标准对你们提交的申报资料、办学场地进行核验。经研究,同意设立重庆市梁平区弘希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举办者:石啸、唐乾丹;拟定法定代表人:石啸;办学许可证号为:250015570000519;办学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柚路6号1号楼1-3-1;
希接此文件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及市级“双减”政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主动接受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管理;立即到相关部门完善登记手续。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