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105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职〔2025〕4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领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105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职〔2025〕4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领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梁平教职〔2025〕4号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领峰艺术培训有限
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重庆市梁平区领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关于变更举办者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同意将重庆市梁平区领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举办者由李小龙、李学高变更为谭天吉、张阳,拟任新的法定代表人谭天吉。
请你公司妥善做好资产、师生、机构管理的交接工作,确保机构工作顺利开展。请新举办者接此批复后一是立即到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相关变更手续;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规范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