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涵星幼儿园终止办园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涵星幼儿园终止办园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梁平教发〔2025〕2号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涵星幼儿园
终止办园的批复
颜其波:
你递交的《终止办园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相关条款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涵星幼儿园终止办园,注销办学许可证件(证号:教民250015560000148)。请你园自收文之日起终止一切办学行为,妥善安排好原教职工及在园幼儿,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上交我委。同时尽快到梁平区民政局、梁平区税务局等单位注销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