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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4-00136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职〔2024〕1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重庆市梁平区世纪天籁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梁平教职〔202412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注销重庆市梁平区世纪天籁艺术培训

有限公司的批复

重庆天籁艺术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龚秋杰、黄珍理:

你们递交的《注销重庆市梁平区世纪天籁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委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八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重庆市梁平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联席会关于印发梁平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教发〔20235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注销重庆市梁平区世纪天籁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50015570000079,办学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新华小区16-26-18-02。请你们自收文之日起终止一切培训行为,妥善安排好原聘教职工、培训学员,将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交我委,同时到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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