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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3-001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重庆市梁平区2023年度教育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是否涉企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教育 1.幼儿园收费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梁平发改发〔2021〕443号 政府最高指导价:市级示范园:750元/生.月;一级城区600元/生.月,乡镇540元/生.月;二级城区500元/生.月,二级乡镇450元/生.月;三级城区400元/生.月,三级乡镇360元/生.月;未达等级城区200元/生.月,未达等级乡镇180元/生.月。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2 2.普通高中收费学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梁平发改发〔2017〕28号、梁平发改发〔2017〕29号 普通高中学费: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300-800元/生.期。住宿费:普通宿舍(城市城镇普通高中)60元/生.期,(农村)40元/生.期。学生公寓:一级不超过450元/生.期,二级350元/生.期,三级200元/生.期
3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梁平发改发〔2017〕28号、梁平发改发〔2017〕29号 学费: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按规定向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等6个专业)学生收取学费外,不得再向其他学生收取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不超过4000元/生.期;学生公寓:一级不超过600元/生.期,二级500元/生.期,三级400元/生.期
4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渝价〔2000〕445号,渝价〔2002〕185号,教财〔2020〕5号 1.理、工、医、外语类专业本科课程每学分80~10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2.文、法、财经类专业本科课程第学分60~85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3.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开放教育每学分180—210元,补修课程每学分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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