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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9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教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初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9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教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初级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从事初中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碧山镇中内设两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教务处,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学校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党建业务、群团管理、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德育管理、班主任管理、法制安全、宣传报道等工作,设有中层管理人员。

学校教务处的职责: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育科研继续教育、基建财务、生活服务、国有资产、工资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设有中层管理人员。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5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70.56万元;收入2024增加47.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5.78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增加1.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5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85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4万元;支出2024增加47.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9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06万元,上年结转16.96万元,收入合计980.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02万元,比2024年增加4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40.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超额绩效额度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预算,乡镇工作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预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6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生资助、遗属补助、校舍维修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5.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国家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2025年学生资助经费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昌富联系方式:023-5363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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