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校是一所初中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初中学历教育教学,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从事初中义务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初级中学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教科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行政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169.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69.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0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00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00 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661.89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61.8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00万元。主要是龙门学校部分教师,文化镇初级中学教师,荫平镇中教师合并到重庆市梁平区新盛初级中学,在职教职工人数增加同时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导致2024年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169.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69.79 万元,教育支出 1751.7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4.3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2.0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1.52 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 661.8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620.68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1.2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69.7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69.79 万元,比2023年增加661.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81.19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620.6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龙门学校部分教师,文化镇初级中学教师,荫平镇中教师合并到重庆市梁平区新盛初级中学,在职教职工人数增加34人,同时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 88.60 万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遗属补助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4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合并导致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增加。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初级中学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 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2024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8.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 辆、执勤执法用车0.0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0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 辆、执勤执法用车0.0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东 联系方式:023-5366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