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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4-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从事初中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服务。

1.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加强探索学课教学新模式,探索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思想健康发展。

4.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初级中学核定编制46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内设3个机构室,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无下属预算单位,无未独立核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111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1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  万元;收入2023增加23.64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3.6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111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万元,教育支出901.5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3万元;支出2023增加23.6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98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1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03   万元,比2023减少1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明达镇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52.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把商品服务支出列入项目支出中,今年是单独列出来的;项目支出5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在教学工作中运行的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39.98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资助列入了项目支出。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 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初级中学2024年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务接待费 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初级中学2024年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初级中学2024年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初级中学2024年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91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 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0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00辆、执勤执法用车0.00 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方连   联系方式:1829025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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