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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06E/2020-0031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教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3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06E/2020-0031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教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执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开展教育调查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统筹管理经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区教育经费,配合财政部门安排教育经费,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使用和监测;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和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有综合科、基础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审批科)、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安全稳定科(信访科)、督导室、规划与建设科等9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决算编制二级预算单位主要有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等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泰和小学等中小学,共计106个单位。

(四)机构改革。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8942.25万元,支出总计208942.25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8615.55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21.1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37.44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624.6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增加3429.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22.61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629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08.32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21.1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624.63万元;其他预算收入减少23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86.21万元,占96.94%;事业收入5570.88万元,占2.84%;其他收入439.19万元,占0.22%。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7.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508.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241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85.37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010.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07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73.57万元,占79.71%;项目支出39036.95万元,占20.29%。此外,结余分配1133.0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39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2.05万元,减少14.46%,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碧湖小学、聚奎二小第二校区等一批学校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5632.9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63.16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安排福德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及正常晋升调资及新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93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61.47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13.64万元,增长35.36%。主要是财政追加2019年各学校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93.7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69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01.69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14662.3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79.2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52.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00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8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37.21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追加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33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9.4万元,减少13.58%。主要是2019年度我委建设项目梁山小学碧湖路校区、聚奎小学第二小区等工程支付进度加快。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7929.04万元,占7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14.97万元,增长27.7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学校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56.7万元,占1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8.92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9万元,下降0.6%。

(5)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教委、市财政局直接安排2019年大学生学费资助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10370.93万元,占5.58%,较年初预算增加2727.22万元,增长35.68%,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梁山小学保障安居性工程900万元、梁平中学保障安居性工程1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8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37.3万元,增长6.1%,其中:人员经费13236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42.09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调资及新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公用经费15025.89万元,较上年增长95.21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施行第一年,外出参加培训增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万元。本年收入34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66万元,增长291.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数增加。本年支出350.0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3.86万元,增加306.1%,主要原因是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4万元,下降40.7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29万元,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参会及到下级部门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71万元,下降11.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出台公务用车出行规范,公务用车出行频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8.67%,主要是公务车运行时间较长,产生的维护修理费较高。

公务接待费1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兄弟区县相互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5万元,下降60.1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1万元,下降60.8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209批次,17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7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88.18万元,增加25.95%,主要原因是教委机关借用人员较多,产生的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教育系统安排的会议次数较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1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施行的第一年,学校财务人员参加的培训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公开招标、学生课桌凳、功能室建设,全面改薄器材,塑胶运动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0948.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制定周密措施,严格按预算执行,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保障了各级各类学校正常运转,保障学生正常入学,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健康成长。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9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执行数为90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学生达到19341人,二是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不断改善,提高了学生健康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家长外出务工,爷爷奶奶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部分学生享受了政策却不自知,二是部分学校未完全按照营养食谱科学合理搭配膳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二是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合理搭配膳食。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区教委

联系人及电话

张兴红   1359486184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900

900

900.47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建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特困人员(以下简称贫困学生),全区所有村小学学生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完全小学学生。按照贫困学生小学每生每天6元、初中每生每天7元的标准补助午餐费用,不再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全区所有村小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完全小学,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贫困学生外,按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补助午餐费用,学生再按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缴纳伙食费。

2019年春季10240人次享受,秋季9101人次享受。全年市级、区级财政共投入900.47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产出数量指标

人次

19000

19341

100%

18

18

产出成本指标

万元

900

900.47

100%

18

18

产出进度指标


2019年12月前完成

12月完成

100%

18

18

效益指标


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100%

18

18

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社会满意度100%

师生满意度、社会满意度99%

100%

18

18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部分家长外出务工,爷爷奶奶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部分学生享受了政策却不自知;2.部分学校未完全按照营养食谱科学合理搭配膳食。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2.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合理搭配膳食。

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8〕297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9〕80号)安排,重庆市财政局下拨410万元,区级财政补助490.47万元,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1.实施对象: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建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特困人员(以下简称贫困学生),全区所有村小学学生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完全小学学生。

2.实施标准:按照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贫困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天6元、初中每生每天7元的标准补助午餐费用,不再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全区所有村小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完全小学,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贫困学生外,按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补助午餐费用,学生再按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缴纳伙食费。

3.补助办法:按照市级财政每人每天补助2元,全年按200天的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区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区级财政在每年1月和9月分两次按照区教委核实的受助学生人数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划拨到相关义务教育学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2020年全市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将进行调整。梁平区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区县财力、贫困学生状况等因素,结合已有贫困生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自主试点,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区财政安排我委重点绩效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总资金为267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670万元。绩效评价得分79.6分,等级为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3239921。

区教委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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