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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06E/2019-0000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教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06E/2019-0000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教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执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开展教育调查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统筹管理经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区教育经费,配合财政部门安排教育经费,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使用和监测;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和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有综合科、基础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审批科)、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审计科、安全稳定科(信访科)、督导室等9个,下属单位有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育经费结算中心、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曲水初中等106家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0326.70万元,支出总计190326.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56.00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66.03万元;2、其他收入增加488.47万元;3、事业收入增加2946.25万元;4、年初结转结余减少9552.83万元;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991.92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1087.9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1800.75万元,增长21.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正常晋升调资及新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增加了三峡移民子女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补助,中央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65.08万元,占98.00%;事业收入2946.25万元,占1.63%;其他收入676.63万元,占0.37%。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0.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078.5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32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41.08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正常晋升调资及新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支出,中央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142362.84万元,占82.61%;项目支出29962.31万元,占17.3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000.72万元,较上年增加6314.1万元,增长54.03%,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项目较多,支出进度较慢。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746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66.03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正常晋升调资及新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增加了三峡移民子女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补助,中央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071.60万元,增长49.89%。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及健康休养费,追加中央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062.9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78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7.53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1.教育支出增加5719.72 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049.92 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420.34万元;4.农林水支出增加35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06.80 万元;6.其他支出减少259.43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33.32万元,增长39.32%。主要原因是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配套费计提教育,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追加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4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6.91万元,增长52.07%,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项目较多,支出进度较慢。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3266.70万元,占78.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97.96万元。主要原因:1.教育管理事务增加759.11万元,2.普通教育增加39891.84万元,3.职业教育增加1431.62 万元,4.特殊教育增加183.81万元,5.进修及培训增加428.51万元,6.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609.25万元,7.其他教育支出增加393.8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27.53万元,占1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6.42万元,占3.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201.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三峡移民子女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补助;住房保障支出8782.32万元,占5.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支出8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4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018.64万元,较上年增加11060.54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调资及新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公用经费14930.68万元,较上年减少8809.91万元,下降37.11%,主要原因是应政府要求,一般性公用支出一律压缩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0万元。本年收入8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0万元,增长46.23%,主要原因是追加彩票公益金。本年支出8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23万元,下降39.90%,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7万元,下降32.2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压减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8.97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1人次出国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压减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9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参会及到下级部门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36.5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5万元,下降21.2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26.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兄弟区县相互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4万元,下降36.39%,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00万元,下降76.6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691批次,51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34.10万元,减少28.30%,主要原因是机关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8.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公开招标、学生课桌凳、功能室建设,全面改薄器材,塑胶运动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财政局聘请中介机构对我委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及职教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2501万元;我委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1232.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制定周密措施,严格按预算执行,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保障了各级各类学校正常运转,保障学生正常入学,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健康成长;对各类学生资助严格审批,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获得社会好评。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执行数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制定了公民办幼儿园年生均经费拨款标准,109所公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可以得到保障;二是保障了幼儿园正常运转,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为家长提供了就近入普惠幼儿园的选择,为经济收入不高的家庭提供了更好的教育机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农村及边远村办点需要购买服务,需加大财政投入,二是部分资金下拨不及时,以后及时下拨资金。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8年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雷雪梅 15223616688

主管部门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实验幼儿园、双桂幼儿园等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61

总量

1061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61

其中:财政资金

1061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市级财政下达2018年度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为1061万,用于保障普惠幼儿园运转。 

区教委将市级财政下拨的1061万财政补助资金下发给了全区普惠性幼儿园,用于补助普惠性幼儿园,保障其运行。现所有资金已全部下达指定学校,且转款专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数量指标

109所公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可以得到保障。

109所公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可以得到保障。

100%


产出质量指标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制定公民办幼儿园年生均经费拨款标准,109所公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可以得到保障。

完成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制定了公民办幼儿园年生均经费拨款标准,109所公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可以得到保障。

100%


产出进度指标

2018年12月底完成

2018年12月底完成

100%


产出成本指标

1061万

1061万

10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幼儿园运转,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保障了幼儿园正常运转,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家长提供就近入普惠幼儿园的选择,为经济收入不高的家庭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

为家长提供了就近入普惠幼儿园的选择,为经济收入不高的家庭提供了更好的教育机会。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00%


说明

2019年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7〕242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8〕81号)以及《关于下达2018年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8〕141号)精神,我区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别于2017年11月30日到位663万,2018年8月2日到位54万,2018年9月13日到位344万,共计到位资金1061万,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上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普惠性幼儿园正常运转,按照《重庆市梁平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的通知》(梁平财发〔2018〕871号)和《重庆市梁平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的通知》(梁平财发〔2018〕1045号)精神,此项资金已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支出。分别于2018年10月23日下拨专项资金607.87万元,2018年12月18日下拨专项资金453.1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全区109所普惠幼儿园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区财政局的要求对生均公用经费进行专款专用。各园根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及时、详细的造帐登记,避免专项资金被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对我区109所普惠幼儿园实际支出1061万,执行率为100%,绩效目标完成。

(2)质量指标。109所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确保了普惠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3)时效指标。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为重点,提升保教质量。

(4)成本指标。2018年度,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682.35万元,民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378.6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专项资金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普惠性幼儿园共拨付1061万,已全部支付到位。 使用合理,无超支。

(2)社会效益。全区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5.95%。

(3)生态效益。通过对普惠幼儿园进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4)可持续影响。通过对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公共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保证各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到位,该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资金挤占、截留和挪用。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109所普惠园,供人民群众选择的范围比较大,有效的缓解了“入园贵”的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前根据上年生数对本年进行预测,加快资金的预测算。

2.农村及边远村办点需要购买服务,需加大财政投入。

3.有效落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相关政策。区政府在下拨生均公用经费和免除租金方面将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幼儿园的生均培养成本,建立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日常运营。

三、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资金补助,是一项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3239921。

区教委.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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