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梁平交通发〔2021〕108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建设质量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梁平交通发〔2021〕108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建设质量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相关镇乡(街道)、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经抽查,部分镇乡(街道)组织实施的钢护栏热浸镀锌层执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为切实提高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工程钢结构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其中C级波形梁板(单面)平均镀锌层附着量不得低于500g/㎡,平均镀锌层厚度不得低于70um;立柱(单面)平均镀锌层附着量不得低于600g/㎡,平均厚度不得低于84um;紧固件、连接件平均镀锌层附着量不得低于350g/㎡,平均镀锌层厚度不得低于49um。
二、请各涉及单位即日起,对钢护栏镀锌层产品质量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不满足规范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变更)项目施工图设计。若仍降低规范标准继续建设的,我局将不予组织验收,并收回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