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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17

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2020〕-10)文件的要求,区交通局高度重视,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召开座谈会,对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委员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认真梳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职情况

(一)领导带头学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集中学习方面,我局组织职工通过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及区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二是自主学习方面,区交通局通过书刊、报纸、网站、手机等媒体平台开展自学,职工依法行政理念得到不断加强。交通人坚持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理念落实到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切实把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到交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化审批改革,落实“放管服”。

一是按照国务院、重庆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权力的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梁平区地域条件和实际情况,承接“主城区以外毗邻区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1项;取消“外省籍车辆进站登记”1项非行政许可,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船员注册及服务簿签发、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3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机动车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取消道路运输业务工本费;交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审批改后置7项。二是审批系统并轨,区交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将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并将行政许可业务并入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单轨运行。三是设立交通服务分厅,集中办理交通审批业务,将“咨询、受理、初审、办结”流程纳入交通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初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局面。从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共办理各类业务22271件,其中行政许可1876件。

(三)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依托市网审平台,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对外统一公示,亮明权责。截至目前,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10大类行政权力共计233项。

(四)优化组织结构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2017年,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渝编办﹝2017﹞92号)要求,梁平被选为全市三个参与机构改革的试点区县之一。在区编办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区交通局下属单位由5个(公路局、运管所、执法支队、质监站、养护所)减少为3个(交通服务中心、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公路管理养护所);于2017年10月完成了机构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重新修订下发了《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科室调整为11个。2020年,按照区编办《关于同意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意见,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是职能清理与划转,按照改革要求,对不应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剥离划归区交通局。将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原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原区公路局承担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和其他类行政职权及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全部剥离转移区交通局。

(五)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为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在市交通局及区政务办的指导下,完成了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建立了投诉与建议处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系列规范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为保障法治工作有力推进,建立了重大行政决定法治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

(六)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着力打击仿冒出租车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市政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组,开展仿冒出租车整治35次,查处“金桂”案8件。二是着力提升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针对巡游出租车不打表、拒载、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开展整治70次,查处巡游出租车案19件。三是着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非法营运”、五类重点车型、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176次。查处“非法营运”案46件,危化品运输案7件,网约车案25件,班线客运案24件。

为保障公平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地执行。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按计划开展法治业务专题培训、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法治队伍培训。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区交通局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采用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现行法律法规滞后于新业态

针对“金桂公司变脸经营巡游出租”现象,显示出现行法律法规部分条款不能适应新业态的管理。比如金桂公司称其公司车辆系按照《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办理了备案登记的租赁汽车,非客运出租汽车,安装使用的外置灯具是其他汽车租赁公司所不具备的,属于其公司专有经营性标志,也不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对出租汽车专属顶灯和标志的描述,同时重庆市区和各区县就出租汽车车顶灯箱形状和安装方式并没有出台统一标准,也无相关行政许可的规定。

(二)网络资源共享有待加强

执法基层业务多,普遍信息化水平不高,同一事项反复录入不同系统的情况还存在,比如执法基层在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后,在系统内部的执法系统里面按照案件进度完成录入,待该案件结案后,需要重新录入信用管理系统,再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下一步启用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致使基本执法人员业务量增加。

(三)执法保障不够有力

交通系统点多、面广、任务重,目前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以及经费的保障显得明显不足,极大的限制了执法队伍的建设。

(四)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管理有待加强

虽然法律顾问能够参与行政诉讼案件讨论,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但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管理的广度、深度和准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法治工作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实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目前,正在熟悉操作系统和更新完善两库一单工作。

2.强化执法培训,综合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改革后的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有针对性的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执法培训和全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培训及文书制作培训,开展一次脱产培训,一次文书制作培训。

3.加强法制宣传,一是对内开展领导学法、职工普法活动,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对外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进车厢、进工地等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优化审批事项,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融合运管通和市网审平台,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外网公示。二是进一步优化流程,充分授权到位,完善内审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摸索跨部门联合审批,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三是合理制定执法监督计划及行政检查计划,将企业按照监管重点分类,依次确定抽查频率,加强内部联合检查及跨部门联合执法,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维护好“双到期”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巡游出租市场稳定。二是联合局运输科、审批科,区运输服务中心做好网约车的发展谋划工作。三是加强与垫江交通主管部门沟通,联合解决跨线班车与农村客运之间的矛盾纠纷。四是针对金桂公司制定解决方案,供区领导研究决策,明确下一步化解方向,力争在2021年内彻底消除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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