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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法规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印发重庆市公路路政、道路运输、 港航海事、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及环保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渝交规〔20242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机关有关处室:

《重庆市公路路政、道路运输、港航海事、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及环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已经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第1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461日起施行。《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路政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交规〔20229号)、《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渝交执法〔20221号)同时废止。本裁量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

附件:1.重庆市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

2.重庆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

3.重庆市港航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

4.重庆市交通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

5.重庆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环保行政处罚裁量基

准(2024年)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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