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24-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拟注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24-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拟注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超过30日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下车辆已不具备网约车车辆运营资格,我委拟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委提供180日内车辆运营订单及驾驶员流水提取记录(同时备注说明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单情况,期间任意一天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