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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聚奎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3 |
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委员会
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聚奎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聚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聚奎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强化措施、狠抓整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在巡察意见反馈会后,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镇党委书记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认真研判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接受反馈意见,正确对待巡察指出的问题,不断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镇党委积极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办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建办,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镇纪委副书记、党建办等5名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认真研究部署,落细整改措施。
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推进问题整改。镇党委书记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新官要理旧账”思维,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宜,讨论通过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镇党委召开全镇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上下联动,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办所。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办所迅速行动,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1月以来,镇党委共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次,及时推进问题整改。镇党委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真诚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整改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全面落实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全镇44个镇属党组织也相继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落实落细问题整改。3月13日镇党委召开全镇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听取了各村社、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书记对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聚焦重点问题,强化督查督办。
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带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镇村干部集中培训)、2个专项检查(党员发展工作专项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不断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问题解决来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镇党委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注意抓好镇村联动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展相对缓慢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办所及时提醒督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线索,镇党委开展警示谈话13批次,约谈102人次,确保重点问题整改成效。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举措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面”上现象挖掘“点”上的根源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聚奎镇“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等制度,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截至4月3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制定的12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9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不够到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对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全不深”问题。一是查漏补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院坝会等方式,在补学巡察反馈学习漏项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使政治理论学习变得更加全面深入。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召开党委会必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必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第一个议题予以落实。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将政治理论学习也作为“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制定出台了《2024年度聚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修改完善《聚奎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建设。
(2)对于“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有不足”问题。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等要求,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进一步提升了耕地保护意识。二是积极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对聚奎村修建农村道路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编制了“耕地进出平衡”项目方案表,落实了异地补足,开展了变更调查,确保补足任务到位。三是持续加大“非粮化”整治力度,安排7名同志包村指导开展整治工作,先后通过镇级、区级验收。
(3)对于“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认识,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全区乡镇(街道)紧急信息直报和核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培训,提高镇机关职工应急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建立制度,镇党委修改完善了《聚奎镇值班制度》,要求全体机关职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警示约谈,对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求不到位的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推动全镇机关职工更加规范、及时、准确地报送应急突发事件信息。
2.乡村振兴推进乏力。
(1)对于“产业项目盈利效果差”问题。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原香椿产业园因品种差、缺管护已基本毁损无收益,镇党委责成海峰村村支两委对香椿产业园情况进行清理,积极指导其谋划和运作。海峰村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盘活原香椿产业园闲置土地。二是加强维护维修,镇党委责成长岭村村支两委加强项目日常管理,长岭村积极联系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公司,对光伏面板进行了清洗,对光伏线路进行了检测与维护,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明显改善。三是积极向上对接,顺安村、安寿村向区农委争取村集体发展项目资金进行农机社会化服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四是注重招商引资,为打通产业链,突破农业发展瓶颈,镇党委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多次组团赴外寻求合作商机,开展精准招商。
(2)对于“工业转型升级推进迟缓”问题。一是理清家底抓投资,全面清理烟花爆竹闲置资产情况,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统计,2024年以来,新入驻企业1家,消化闲置土地15亩,目前又一意向企业拟落户聚奎镇工业集聚区石牛产业园。二是积极推进工业集聚区区域性环评,按程序推进聚奎镇工业集聚区规划与环评手续,优化良好营商环境。三是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镇政府组织全镇工贸企业业主60余人参加培训,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的亩均投资强度。同时对于技改需要资金投入的企业,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帮扶。
(3)对于“指导壮大集体经济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镇党委指导海峰村向区农委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用于购买农机具进行社会化服务,项目正有序实施中;指导顺安村立足本村实际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及配备谷物烘干设备等,积极向区农委申报创建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村,以便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因地制宜研究分红方案,目前长岭村制定了2019-2023年光伏发电收益集体经济成员分红方案,其他村将结合集体经济收益情况制定分红方案,陆续进行分红。
3.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存短板弱项。镇党委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打折扣。
(1)对于“人居环境整治持续用力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排查及时处置问题,2023年对全镇一二级雨污管网开展了问题精细化排查,对排查出的191处问题进行了集中研判和分类处置。通过与业主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三方一道对所涉及管网问题进行了复核复查,对16处需要工程治理的问题进行了工程治理,已完成问题整改,对其余175处问题通过加强日常管网运维全部予以解决;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常态化处置问题,截至目前,新发现的16处管线问题进行了工程整改,确保污水收集和处置更加规范。二是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补齐管网缺失短板。根据现有场镇污水管网堵点、难点和风险点的排查,提出了场镇污水管网改造计划。2023年争取了排水及管网改造项目资金,对场镇及聚奎村等沿线管网进行了改造,提升了污水的收集效果;2024年将运用好区里的排水防涝工程,对赵家拱桥至聚奎村双河口段管网拆除并重建,进一步完善管网功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力度。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督促群众强化“洁美村庄,人人有责”的意识,督促涉及垃圾箱收运不及时、箱内垃圾外溢、部分地段白色垃圾较多、臭味大蚊虫多的村(社区),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保洁和运转的相关方案,稳步推进辖区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四是更换了责任心不强的生活垃圾收运三方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频次的监管,督促三方公司优化资源和人力,确保收运能满足群众需求。五是加大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巡查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模式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抽查,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2)对于“工业企业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对环境污染的认识。通过安全生产例会宣讲、现场检查宣传等方式到辖区内各企业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企业主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提升企业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二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对厂区内的污染源开展了全面排查及整治,对回流的冷却废水池和含焦油的回流池进行了混凝土重建,对排水沟进行了清淤及硬化建设。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人员至少到园区环保检查1次以上,截止3月底各村(社区)检查辖区内企业12次,镇内办所组织环保检查40人次,发现问题3个,立即整改2处,限期整改1处。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工业企业环保检查计划,按期打表推进,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3)对于“压实河长制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培训。镇党委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学习重庆市总河长令第5号,市、区两级河长办下发文件精神,同时对镇村两级河长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中具体事项操作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意愿和能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研判。镇河长办每月至少召开河长工作会1次,会上总结通报上月河长工作和河流水质检测情况,并对当前和次月河长制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督促镇村两级河长于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巡河任务,同时至少上报问题1个并闭环处置问题。三是不断提高河流水质,今年1-3月,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发现并上报问题17个,完成整改17个、通过多方努力,2处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点均达到Ⅲ类水质。
4.落实惠农利民政策有不足。
(1)对于“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分别组织各村(社区)综治专干、组织各村(社区)四(五)职干部开展了2期低保政策专题培训,提升工作技能。同时将低保等8项惠民政策汇编成册,发放给各村(社区),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适时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对全镇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开展全面核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动态调整。
(2)对于“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度慢”问题。一是强化宣传,通过开展养老保险扩面政策镇村两级培训宣传工作会议,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将社保政策传递给群众,提高社保政策的知晓度,切实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愿。二是分类施策,为出行有障碍、认知有困难、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各村(社区)发放“渝保渝快”操作手册1000余份、张贴“渝保渝快”码26张、上门服务100余人次、代办服务300余人次。三是压实责任,镇村干部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帮助漏保人员算好经济账,营造了全民参保的浓厚氛围。同时每月对各村(社区)完成任务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序,截止2023年底已完成1255人,完成率由57.2%上升到62%。2024年度出台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方案,目前正强化力量,打表推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对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严格对照规定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好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聚奎镇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打表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强化日常监督教育管理。镇党委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约谈7人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提高纪法意识。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求政府机关结合周前会、各村(社区)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加强纪律教育,运用好典型案例开展好警示教育。对于巡察反馈“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开展不力”的问题,镇党委组织召开了2024年“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部署会,督促5个村(社区)党组织完成了被处分党员典型案例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工作。
(2)对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镇党委通过细化责任清单、召开推进会、季度履责纪实报告和约谈等多种方式不断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廉政风险排查整治等。今年第一季度党政班子成员共组织召开廉政教育会4次,排查整治廉政风险1个,约谈提醒人102次。
2.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有不足。
(1)对于“带头落实党内监督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镇党委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重庆市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试行)》(渝委组〔2021〕84号)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开展警示谈话13批次,约谈人数102人次,点问题、点现象,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有力落实党内监督。二是加强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目前正多方面调研摸排镇村干部的作风及能力情况,适时进行干部调整。
(2)对于“传导巡察压力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强化认识。镇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及成员被监督意愿和行动自觉。二是警示谈话,压实责任,对反馈的未交巡察调查问卷的班子成员及未张贴或未按规定张贴巡察公告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警示提醒8人,落实巡察工作责任。
(3)对于“对下级‘一把手’教育监管差力度”问题。镇党委着眼当下,立足长远,建立健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管理制度,推动干部监督管理严管严治、长管长治。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镇党委举办镇村干部集中培训班,组织学习讨论《重庆市梁平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梁委组发〔2018〕1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促进担当作为。修订完善了《聚奎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干部的职责、考勤、退出等方面要求,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督促村级“一把手”积极担当作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3.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对于“同级监督欠力度”问题。镇党委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督促镇纪委切实履职,大胆开展工作。一是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巡察整改有序开展,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协助推动解决问题。二是对6名班子成员2023年全区差旅费清退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现已足额清退到位。
(2)对于“监督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镇党委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村(社区)组织中管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试行)》(梁平纪发〔2022〕6号)文件,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全面摸排,全面起底和自查自纠上轮巡察以来所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清退了受到党纪处分村干部的补贴。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对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学习《重庆市梁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梁平财发〔2017〕3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二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镇级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村级违规发放的各项补助均已完成清退。三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对于“违规开支生活费”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全镇办所站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财务相关人员再次开展培训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村(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二是责令违规开支生活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镇村两级均已清退完毕。三是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对于“公车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制度,镇党委加强对公车管理的重视,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意识。二是责令相关人员清退私车加油费用,目前已完成清退。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从严管理公车,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杜绝公务加油卡使用不规范现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使规矩入脑入心,整改落实到位。
5.财务管理不到位。
(1)对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全镇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经纪律法规意识。二是镇党委研究出台了《聚奎镇机关财务管理控制制度》,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措,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三是建章立制,加强对镇村两级财务审核、监管,严禁白条入账。四是查漏补缺,清查未完善审批手续的支付凭证,目前均已补充完成审批手续。
(2)对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开展固定资产盘点,重新建立完善台账,做到帐实相符。二是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制定日常管理细则,固定资产购买、使用、交接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环节做到手续完整、责任明确。
(3)对于“落实‘村财委托乡代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三资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二是修改完善《聚奎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行查漏补缺。三是责令清退多报销的差旅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6.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对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梁平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梁平公管发〔2023〕7号)等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最新法规、文件精神,邀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领导对我镇镇村干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日常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程序,规范审批。截止目前,全镇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2)对于“验收错误致多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审核,对项目多结算的工程款已全部追回,上交至国家金库。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推动进一步做好项目的验收审核工作。
(3)对于“超额收取工程质保金”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及最新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质保金比例为3%的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于超额收取质保金问题,已将质保金全部退回施工方,将以此为戒进一步规范。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执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
(1)对于“执行编制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乡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充分听取镇纪委、派出所等单位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人用人。二是严格编制管理,立查立改,全面清理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情况,目前全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
(2)对于“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镇党委再次组织学习《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严把选任程序各个环节关,做好选任回避工作。二是已补充完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根据近期表现情况补充出具了现实表现材料及廉洁自律鉴定材料,并将长期做好选人用人纪实工作,定期开展自查。
(3)对于“选任材料严重缺失”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干部档案意识。二是适时补充缺失选任材料,已补齐提拔时征求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意见、转正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材料。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明确专人管理资料档案,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及时整档归类,进一步对全镇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将对2022年度以来的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提高干部档案归档整理认识。
3.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对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镇党委开展了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培训,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二是已收集党员发展工作的缺失资料,据实补充了政审证明材料,并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三是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对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已责令相关人员及时交纳党费,目前已全部交纳到位。
(3)对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二是适时调整聚奎镇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加强对各级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日常指导和督查,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
5.干部队伍教育引导有差距。
(1)对于“下级党组织‘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组织学习《重庆市梁平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梁委组发〔2018〕1号),加强谈心谈话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头雁作用。二是研究出台《聚奎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三是责令发布不当言论引发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四是对长期不到村履职的党总支书记开展警示谈话,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2)对于“群众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是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民呼我为”业务应用培训,提升思维素质,提高业务技能。二是通过线上平台接收事项,线下实地走访调查联动,及时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2024年第一季度民呼我为满意率达93.3%,位居全区前列。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进一步提升工作处理质效。
(3)对于“解民忧办实事用力不够”问题。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对奎星社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时,损坏道路影响出行安全、石牛村天然气管道施工影响农民生活问题及时进行协处。同时举一反三,及时收集群众反映诉求,积极予以回应和处置。二是积极收集全镇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存在部分田坎垮塌情况,及时联系施工单位进行处置,全镇垮塌田坎已完全修复。
(四)上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对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一是对于资料缺失问题,进一步增强档案管理意识,由党建办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本轮巡察整改工作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避免资料缺失。二是举一反三,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牵头全面加强全镇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清理近几年档案整理情况,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出现。三是上轮巡察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档案管理缺失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强化责任意识,持续加强巡察整改“后半篇”工作。四是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积极开展村社干部财务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增强《聚奎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意识。二是加强审计整改“回头看”,督促村社干部清退违规发放资金,并全部上交国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杜绝屡改屡犯。三是至该问题反馈后,加强财务审核,全面杜绝白条入账再次发生。
二是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
(1)对于“集体决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24年3月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讨论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并落实党委会集体研究事项。二是对《聚奎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提高班子成员自觉执行班子决策意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明确要求执行办所与监督办所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保证集体决策的落地实施不偏航。四是修改《聚奎镇考勤制度》,建立上下班签到制度,规范管理职工上下班行为。
(2)对于“末位发言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镇党委修订完善《聚奎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镇党委书记末位发言规定。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民主讨论,党委书记最后发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求。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镇党委书记坚持做到末位发言,对每次党委会记录严格审核签字把关后存档。
(3)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积极”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巴渝新居图集押金情况,已通知还未清退押金的建房户找齐押金发票进行登记,在2024年12月底以前支付剩余巴渝新居图集押金,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二是对于青海煤矿关闭补助资金未支付的事宜,坚持“新官要理旧账”理念,积极处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有差距。
(1)对于“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目前依照《重庆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县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渝委组〔2020〕67号)规定按照村(社区)组织书记配备条件,加强调研,适时选配两村党组织书记,目前已将初步拟定人选报至区委组织部进行联审。
(2)对于“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经验做法培训,进一步提升除险固安思想自觉。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好源头治理工作,着力重点人员(群体)稳控,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减少越级上访现象。2024年一季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6件,推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件。三是积极协处青龙村2组22个征地社保人员落实问题,经过向上对接,镇村干部现场反复宣传解释征地社保人员安置政策,正协助村组落实剩余名额人员安排及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3)对于“防风险保平安不够有力有效”问题。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安全生产宣传工作。2024年一季度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52次,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防线。13名滞留境外涉诈人员现已劝返核减8名。对于剩余5名人员,制定劝返工作方案,成立劝返攻坚专班,一人一策,定期、不定期召开研判会,加大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力度。三是镇党委于2024年3月对14名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进一步落细落实除险固安举措。
三是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巡察移交的24件信访件,已办结24件。
巡察期间,聚奎镇共接收区委第三巡察组信访重要呈批单24件,镇党委高度重视信访问题,在接收第一时间开展分析研判,由分管领导牵头,调度对应办所、村(社区)形成专班开展工作,目前均已作出调查处理,都予以信访了结,书面反馈至区委第三巡察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市委区委部署,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巡察整改正确方向,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我们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正在整改的任务,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将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深入扎实推进,促进全面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负责和整改不力的,严肃予以问责。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抓好领导干部政德建设,聚焦党建主责主业,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推进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抓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各项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3418111;邮政信箱: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聚龙路1号;邮政编码405213;电子邮箱27348836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