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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聚奎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2 |
2021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镇机关办、所、中心: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镇政府研究、制定。请各办、所、中心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力争实现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零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辖区安全监管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确保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三)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含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五、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机关各办所中心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机关各责任办(所、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10日前形成评估报告报镇应急办备案。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附件:1.2021年度聚奎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1年度经发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3.2021年度社事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4.2021年度建环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5.2021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应急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17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喜庆烟花爆竹销售公司、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工贸企业、自然灾害防治、消防安全等实施综合执法监管,确保实现亡人事故零目标。
二、人员及分工
镇应急办4名同志,分别是:何长均,李辉明,罗林松,曹欣。对全镇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食品药品等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00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404天,包括学习、培训、会议、驻村工作等共计212天。病假、事假共计36天。法定年休假共计32天。参加工会、党群活动共计124天。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频次
1.对关闭的青海、青玉煤矿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2.对1家合法非煤矿山(采石场)企业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开采现场安全状况及职业危害监管进行检查;对非法开采条石行为进行打击。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3.对加油站、三家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及仓库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半年检查一次。
4.对7家关闭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5.对喜庆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及17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6.对辖区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月检查三次以上
7.对中学、小学、3家幼儿园食堂、副食店、餐饮店、5家中型超市、11家药店、13个村卫生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8.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高层建筑、石油液化气门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烟花爆竹零售店、加油站、网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相关企事业、居民小区住宅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危险化学品(加油站)重点检查内容:
1.现场检查
(1)油罐区(又称人孔井):一是打开井盖查看螺丝和闸阀是否松动;二是查看有无油气泄漏;三是查看静电接地情况(有无断裂);四是查看观测井水位(一般不超过油罐体1/3);五是查看静电夹是否完好;六是查看隔油池有无向外排泄。
(2)卸油区:一是是否按照泄油规程泄油;二是察看卸油场地安全设置是否规范。
(3)加油区和配电房:加油区:一是查看加油岛安全状况;二是查看加油机是否泄漏和整体接地情况;三是加油枪是否安装拉断阀。配电房:一是查看照明设施是否防爆;二是电机设备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三是查看是否有操作规程;四是查看配电房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
2.资料检查
(1)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完备;
(2)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培训计划要求开展。
(3)是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演练。
烟花爆竹销售点重点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内;
(2)门市是否存在火源,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门市内是否使用明刀明闸(插座),电器线路是否裸露,是否安装防爆灯具及防爆开关(防爆灯具设置防护罩);
(4)烟花爆竹是否入柜,专柜与其他柜台是否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5)零售经营者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
(6)零售经营者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是否销售违禁产品;
(7)零售经营者是否在合法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是否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8)零售经营者是否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9)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是否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10)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是否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1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内容:
(1)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或者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不听劝阻,造成交通堵塞的;
(3)擅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影响车辆通行和安全的;
(4)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5)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无行驶证的;
(6)货运车辆、拖拉机违反规定载物危及交通安全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
(7)客运车辆违反载人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的;
(9)擅自挖掘道路的。
(10)配合交通执法大队严厉打击面包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违法营运行为;
(11)加强源头治本,强化路面管控,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交安”系列执法行动。
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1)对相关单位的三懂(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始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始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公示,是否有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消防应急灭火队伍, 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消防巡查记录是否完整、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值守,是否有值守记录,值班室是否有固定电话。
(3)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设备是否完整、有效。逃生示意图是否上墙、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常用灭火器是否安全有效(在有效时间内、指针在绿色区域、不少任何组件)。
(4)居民小区、相关个体用电用气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有影响逃生、消防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设备、灭火器械是否完整有效。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1)食品领域:1.生产经营单位有无证照,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情况;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3.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4.进货查验记录及生产经营环境是否达标。
(2)药品领域:1.有无经营资质,是否有医生资格证;2.进货查验记录及是否存在过期、变质药品;3.对特定药品销售是否进行人员登记,登记是否规范、完备;
原关闭烟花爆竹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原车间、仓库等有无人员进入、逗留;
(2)原消防池是否设置防溺水、禁游泳警示标志;
(3)原厂基础设施是否被破坏,有无闲杂人员进入。
辖区乡村道路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安装情况。
3.急湾处截弯取直情况和陡坡处减速带安装情况。
聚奎镇2021年度应急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一览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青海煤矿 |
非煤矿山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2 |
青玉煤矿 |
非煤矿山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3 |
聚奎聚星石材厂 |
非煤矿山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4 |
盛东液化气直销部 |
危险化学品 |
全年2次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5 |
聚奎鸿鹄液化气销售门市 |
危险化学品 |
全年2次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6 |
聚奎镇信仪液化气销售门市 |
危险化学品 |
全年2次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7 |
聚奎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 |
全年2次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8 |
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车间、和浦车间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9 |
重庆市星泉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0 |
重庆市东升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1 |
重庆市渝正烟花爆竹厂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2 |
重庆市鸿友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3 |
重庆市顺安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4 |
重庆喜庆烟花爆竹销售公司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5 |
程邦清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16 |
潘正芳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17 |
刘艳妍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18 |
李碧友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19 |
刘丽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0 |
龙海峰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1 |
邓飞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2 |
李华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3 |
张红春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4 |
徐耀碧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5 |
杨森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6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7 |
杨爽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
28 |
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 |
道路交通 |
全年36次 |
每月不低于三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随机检查 |
29 |
学校食堂、超市、副食店、药店、卫生室等 |
食品药品 |
每半年遍查1次 |
不定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30 |
医院、养老院、高层建筑等 |
消防安全 |
每半年遍查1次 |
不定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31 |
辖区农村道路隐患 |
道路隐患排查 |
全年12次 |
每月1次 |
应急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附件2
2021年度经发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辖区内工商贸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工商贸企业的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工商贸企业和旅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蒋永森、蒋浩斌。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2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45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340天。病假、事假共计16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2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62天。
四、检查内容
(一)工商贸企业
1.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3.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生产设施设备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操作情况;安全管理资料。
(二)辖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
1.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安装情况。
3.急湾处截弯取直情况和陡坡处减速带安装情况。
聚奎镇2021年度经发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一览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重庆市唐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日常监管 |
2 |
重庆升银珍珠大米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3 |
重庆东升米业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4 |
重庆顺诚米业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5 |
重庆庚鸿塑业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6 |
宏富贵农机设备制造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7 |
洪强建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8 |
重庆金全利竹制品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9 |
重庆绿旺竹制品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0 |
重庆百里竹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1 |
重庆众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2 |
重庆喜庆烟花销售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3 |
梁平区富工水泥制品厂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4 |
重庆轩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5 |
重庆蓉新包装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6 |
重庆精艺纸制品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7 |
重庆成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8 |
旭康电子元件 |
工商贸 |
全年 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
19 |
辖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 |
道路 交通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经发办 |
周飞云 |
随机排查 |
附件3
2021年度社事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特困供养条例》,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综治,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 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钟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及时排查院内社事设备、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 敬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要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的出,用的上。严禁供养人员室内吸烟,防止走火、触电等事故发生。
- 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聘合同。严格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的家禽、家畜,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敬老院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以外伤亡事故。敬老院不得收养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聚奎镇2021年度社事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一览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聚奎敬老院 |
电器线路、消防、食品药品 |
全年 6次 |
2、4、6、8、10、12月 |
社事办 |
胡培峰 |
日常监管 |
五、聚奎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健华 聚奎镇人民政府 镇长
副组长:胡培峰 聚奎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成 员:何长均 聚奎镇应急办主任
唐红军 聚奎镇平安办主任
雷海浪 聚奎镇社事办主任
陈启燕 聚奎镇敬老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办,由雷海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4
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1年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梁平安委发【2020】8号)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为加强对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特制定2021年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二、人员及分工
分管领导(建安办主任):刘明庆;工作人员:规建环办全体工作人员和涉及的相关办所(站)人员。
三、工作日测算
(一)建安办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7人×251天=1757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252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505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008天。病假、事假共计168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112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17天。
(二)各类项目或企业建设施工由相关办所(站)据实测算工作日。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对全镇村(居)民建房及各类工程建房进行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每月检查2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对全镇农户自建房及本办公室负责的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检查。
2021年度建安办建设施工安全检查计划一览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全镇农户自建房及本办公室负责的项目建设施工 |
建设施工安全 |
每月对全镇在建房户开展监督检查2次 |
1月-12月 |
建安办 |
刘明庆 |
日常监管 |
2 |
各类项目或企业建设施工 |
建设施工安全 |
据实 |
1月-12月 |
涉及的相关办所站 |
涉及的办所站分管领导 |
日常监管 |
附件5
2021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森林防火和农用车及农机具安全检查。遏制违规野外用火;配合查处农用车及农机具违法上路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维护全镇森林防火和农用车及农机具安全,确保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10人,重点是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以及三个有林村的护林员。
农用车及农机具安全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分别是:王力、郑豪蓉、骆承丹、方天萍。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2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94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668天。病假、事假共计66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84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24天。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对全镇违规野外用火情况以及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月检查一次,高温期(7-9月)每月检查两次。
2.对全镇农用车违法上路以及农机具违规操作使用进行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月检查一次。
3.对全镇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三品”认证单位的国家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档案,进、销台账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时间:2021年1至12月,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森林防火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1)利用森林防火车巡逻检查各村有无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2)排查林区及边缘各类森林火灾隐患;
(3)检查森林防火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
(4)检查各村防火物资储备以及应急队伍情况。
农用车及农机具安全重点检查内容:
(5)配合严查假牌证农用车违法上路;
(6)配合查处各类农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7)检查指导各类农机具安全操作使用规范;
聚奎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一览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全镇有林村、组森林区域及边缘 |
森林 安全 |
全年15次 |
1月-12月 |
农服 中心 |
高雪峰 |
日常监管 |
2 |
全镇农业机械和农机驾驶员 |
农机 安全 |
全年12次 |
1月-12月 |
农服 中心 |
高雪峰 | |
3 |
全镇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经营者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全年4次 |
每季度一次 |
农服 中心 |
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