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聚奎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单位,按正科级管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至2022年12月,本单位编制数3人,实际在编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54万元,支出总计24.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5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其中:基本支出24.54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万元,增加37.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存在人员调入,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万元,增加37.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存在人员调入,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95万元,占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万元,增加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存在人员调入,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0.8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聚奎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单位资产未进行单独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整体绩效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整体绩效财政拨款支出24.54万元。
整体绩效自评表:
聚奎镇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部门 |
聚奎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
部门 联系人 |
蒋永森 |
联系电话 |
023-53418111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当年绩效 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了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了结余资金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分) |
全年 完成值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发放时效率 |
% |
≥ |
100 |
20 |
100 |
20 |
|
足额保障率 |
% |
≥ |
100 |
30 |
100 |
30 |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 |
≥ |
100 |
20 |
100 |
20 |
|
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30 |
100 |
30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蒋永森 联系方式: 023-534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