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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523B/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聚奎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聚奎镇政府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事办、平安办、规建管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10个办公室,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691.61万元,支出总计2720.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48万元、 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扶贫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8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1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8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1.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0.2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扶贫项目收支增加。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年末收支相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691.61万元,支出总计2720.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48万元、 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扶贫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1.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8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1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8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1.2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0.2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扶贫项目收支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年末收支相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69万元,占32.41%,较去年同期增加162.99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标准提高和人员增加。

  (2)国防支出5.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国防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62.5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4)教育支出1.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标准提高。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18万元,占1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7)卫生健康支出50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加2.1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9)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10)农林水支出374.98万元,占1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1)住房保障支出47.24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算标准降低。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18万元,占2.69%,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5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等相关待遇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2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3万元,增长70.2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5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等相关待遇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2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3万元,增长70.2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05万元,增长9012.2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本年支出4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05万元,增长9012.2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性基金支出安排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47.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8万 元,下降19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9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5.7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根据各部门工作安排会议次数增加,参会人员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职工业务能力水平,加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4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013.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项目和委托评价项目资金执行率分别为96.27%、100%,所有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自评项目涉及社会事务类、社会保障类、基础设施类、生态环保类、产业发展类、脱贫攻坚类共计6项,各个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明确、数据清楚,通过不同绩效指标设置的评价,2020年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目的预算执行,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很好的效益,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委托项目为疫情防控补助,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制定,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加强监管落实补助,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自评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原因在于到年底相关工作财务票据未完善,财政支付平台关帐,不能完成相应的支付工作,防疫补助项目资料归档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还不够。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产业扶贫补短板资金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镇经发办

联系人
及电话

蒋永森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105.96

105.96

105.96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镇使用疫情公益性岗位12个,3000元/个,共10个月,金额3.6万元;2.疫情个性化帮扶247户,300元/户,资金7.41万元;3.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3万元,进一步帮助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对发展种植业(如柚子、砂糖橘等)、养殖业(生猪、鸡鸭等)的贫困户进行奖补,让贫困户271户直接受益;4.投入资金48万元,对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保障、饮水保障等,进一步解决有个性化困难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让贫困户191户直接受益;5.2020年新增建卡贫困户临时性公益性岗位74人,月工资300元/人,使用时限2020年8月-2020年12月,金额11.1万元。6.全镇建卡贫困户资助参保12.96万元。

1、全镇使用疫情公益性岗位12个,3000元/个,共10个月,金额3.6万元;2.疫情个性化帮扶247户,300元/户,资金7.41万元;3.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3万元,进一步帮助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对发展种植业(如柚子、砂糖橘等)、养殖业(生猪、鸡鸭等)的贫困户进行奖补,让贫困户271户直接受益;4.投入资金48万元,对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保障、饮水保障等,进一步解决有个性化困难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让贫困户191户直接受益;5.2020年新增建卡贫困户临时性公益性岗位74人,月工资300元/人,使用时限2020年8月-2020年12月,金额11.1万元。6.全镇建卡贫困户资助参保12.96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数量指标

万元

105.96

105.96

100%

16

16

时效指标

奖励金及时发放

100%

按时发放

100%

16

16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100%

100%

100%

16

16

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人口数

500

500

100%

16

16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群众满意

100%

100%

16

16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类别较多,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脱贫攻坚类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开,现以附件形式附后。

附件:脱贫攻坚类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脱贫攻坚类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聚奎镇2020年脱贫攻坚类项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绩效自评和《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及《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1917号)要求,现将聚奎镇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到位105.96 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105.9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建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进行调查摸底,对摸底情况进行研判公示后,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全镇使用疫情公益性岗位12个,3000/个,共10个月,金额3.6万元;二是疫情个性化帮扶247户,300/户,资金7.41万元;三是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3万元,进一步帮助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对发展种植业(如柚子、砂糖橘等)、养殖业(生猪、鸡鸭等)的贫困户进行奖补,让贫困户271户直接受益;四是投入资金48万元,对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保障、饮水保障等,进一步解决有个性化困难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让贫困户191户直接受益;五是2020年新增建卡贫困户临时性公益性岗位74人,月工资300/人,使用时限20208-202012月,金额11.1万元。六是全镇建卡贫困户资助参保12.9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镇效益指标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人数982人,完实现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实际情况看,我镇年初设定的满意度指标为95%,通过实际调查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满意度为100%,主要是我镇落实各项政策准确到位,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各级干部对贫困家庭的帮助、帮扶力度没有减少,及时为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因此,受资助家庭非常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从总体情况看,我镇落实贫困的资助政策是到位的,但也存在着带动贫困学生家庭增加经济收入难等实际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想办法,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镇此次扶贫工作绩效自评结果,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将对下一步扶贫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及促进作用,我们会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党中央、市、区各级指示精神,把扶贫工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我镇扶贫的各项工作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4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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