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财审〔2020〕4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项目
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促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3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项目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2020年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0年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二、资金安排方式和金额
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等方式安排。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4.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2019年1月1日后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5日。
(三)同一法人企业项目申报原则上申请不超过三个项目。
(四)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在项目指导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专项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在9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一式两份)。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于9月11日前完成申报项目公示及真实性审核,并将真实性审核材料抄送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1.2020年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申报书模板、真
实性合规性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
2020年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品牌集中宣传推广
(一)支持方向。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二)申报条件。1.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试点企业,或列入国家级/市级扶贫产品目录的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2.企业已参加2020年度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推广专项活动中的宣传推广类活动。(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
(三)补助标准。示范试点企业参加2020年度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宣传推广类活动的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试点)和200万元(示范)。列入国家级或市级扶贫产品目录的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参加宣传推广类活动的,补助标准参照试点企业标准执行。
(四)申报资料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1.与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实施机构签订的品牌宣传推广服务协议;2.实施机构开具的服务费发票;3.列入国家级或市级扶贫产品目录的证明文件(非示范试点企业提供)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志飞,63899768;余菲,63895034。
二、企业品牌建设
(一)支持方向。企业自行开展的品牌推广活动
(二)申报条件。1.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试点企业;2.已参加2020年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三)补助标准。企业参加宣传推广类活动的补助金额未达到补助上限的,其2019年自行开展品牌宣传的费用,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充补助,单个企业补充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示范)和30万元(试点),且不超过品牌集中宣传推广补助金额,与宣传推广类活动补助一并统筹测算补助总额。
(四)申报资料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企业上一年度自行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投入有关服务合同及发票(包括广告推广服务费、广告策划服务费、代言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志飞,63899768;余菲,63895034。
三、品牌直播推广
(一)支持方向。“渝见美品”重庆消费品品牌直播周活动。
(二)申报条件。1.已参加“渝见美品”重庆消费品品牌直播周活动的重庆市消费品工业企业(或其授权的产品营销机构)、“渝见美品”重庆消费品品牌直播周合作机构;2.企业与参加直播周活动的主播团队(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签订直播推广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补助标准。对企业参加直播周活动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单个产品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该产品实际产生的入驻品牌推广信息服务费,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直播周宣传、组织、场地搭建等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四)申报资料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1.企业与参加直播周活动的主播团队(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签订的直播周品牌推广服务合同;2.企业按照相关合同支付的入驻品牌推广信息服务费发票;3.参加直播周活动的企业直播周期间直播平台线上订单成交记录、佣金扣点记录等证明;4.合作机构提供场地搭建、组织、宣传等方案及实际发生的费用发票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志飞,63899768;余菲,63895034。
附件2
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申报书模板
3.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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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
申报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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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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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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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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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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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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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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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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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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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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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方向 |
与项目申报指南名称保持一致(若有三级方向,要写明)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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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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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用途 |
(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
项目投资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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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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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成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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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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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年经济效益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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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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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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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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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他绩效 |
降低成本万元;提高生产运营效率%,降低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万吨标煤,节约用水吨,固废利用吨,减排污染物当量。其他绩效: |
填表人: |
联系手机: |
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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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五)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
(二)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