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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梁平经信委行政审批发〔2020〕5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关于同意建设梁平屏锦工业组团C区供气工程项目的批复

梁平经信委行政审批发〔20205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同意建设梁平屏锦工业组团C区供气工程项目的批复

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并经屏锦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的《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梁平屏锦镇工业组团C区供气工程立项的请示》(渝燃司〔2020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建设梁平屏锦工业组团C区供气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管线部分:新建D159燃气管道115mDN150埋地阀井2座;

站场部分:天东90井新建调压、计量装置2套及配套工艺管道、阀门。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200万元,资金由你司自筹。

三、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为11个月。20206月动工,至20215月完工。

四、其它事项

1. 你司接此批复后,应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组织开展安全预评价,筹措建设资金,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在完善规划、质监、安监、环保、消防等法定手续后,组织有资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2. 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档案报我委备案。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 屏锦工业组团C区供气事宜,遵照渝川、聚源天然气公司的合作协议执行。

此复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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