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办《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对我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自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成立了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全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委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梁平区经济信息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为今后我委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我委根据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对我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自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现有规范性文件1件。对照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对现有1份规范性文件通过逐件审核确定,均不存在妨碍公平竞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切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建议建立机关审查、外部复查制度,改变目前以内部审查为主的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准确性,确保应审尽审。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