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办《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建立了《梁平区经济信息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委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2020年,我委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现行有限规范性文件也为零,没有出台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切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