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政府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和组织本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3、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推动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5、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利用内外资;参与管理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对外贸易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业出口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区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
6、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加强现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工业行业企业(煤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电力行业的综合监管、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和民用爆破器材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本区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7、研究和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工业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品的集中采购和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8、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本区特色工业的发展。
9、负责本区电力、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行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全区电力、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通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0、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11、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12、负责指导拟订本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企业投资备案、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审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和天然气设施(新建、改动)审批等行政服务工作。
14、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15、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发展方针政策,开展全民创业推动,提供创业政策指导;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进行结构性调整,扶优扶强,做大做强;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调研,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产业政策、信息、法律法规和人才培训服务。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三)内设机构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信访科、财务科)、规划运行科。、产业发展科、能源保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经济信息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招商服务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
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产业发展科、招商服务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3名、副职1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6.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6.95 万元,比2018年增加20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86万元,比2018年增加6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人员变动等;项目支出 3030 万元,比2018年增加1843.96万元,主要原因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50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6万元,上升6.26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23-5322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