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1773/2022-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各类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本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各项工作,推进统筹军民产业深度融合;负责本区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3)推动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4)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利用内外资;参与管理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对外贸易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业出口政策;组织协调利用区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
(5)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6)研究和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工业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7)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本区特色工业的发展;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加强现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8)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城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城镇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对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城镇天然气(含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盐业统计分析工作;协调中石油、中石化采输气作业管理;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初审上报;负责乡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设施建设(新建、改动)、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9)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协调通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行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负责信息产业发展预期目标拟订及监督落实;配合相关单位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配合完成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
(10)负责指导拟订本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执法;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2)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城镇燃气工作的衔接。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机关党政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领导批示、重大决策、重要任务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交办督办;负责机关内部安全、公务及商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办文、办会工作;负责党建、政法(综治、禁毒、防邪)、人才、人事、财务(审计)和工会等工作;负责推进本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承办、督办信访稳定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委内各科室工作。
(2)产业发展科。负责规划投资、产业政策、科学技术、生产性服务业、汽车、装备、材料、消费品工业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投资工作,搞好改、扩建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移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质量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负责工业企业创新创业工作,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组织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并促进项目实施;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区工业对外贸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各项工作。
(3)经济运行科。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与调度,编制工业生产年度指导计划和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对全区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监控,负责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本区工业经济运行综合考核评价,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问题,负责工业企业信息收集,对全区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乡镇工业经济的运行分析;负责工业企业融资服务;负责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本区工业领域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监测工作;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区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工作,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指导乡镇工业发展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培育民营市场主体,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工作;承担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负责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
(4)应急管理科。综合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牵头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指导、协调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通讯线缆设施安全工作;负责城镇天然气(含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等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援助工作;负责发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
(5)能源保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电力、城镇天然气(含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城镇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能源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监测调控电力运行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协会工作;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天然气勘探开发及利用工作;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初审上报;负责乡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设施建设(新建、改动)、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放管服”改革和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科室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食品工业科(盐业管理科)。负责食品工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市有关食品工业(含盐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含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盐业统计分析。
(7)智能与信息科。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智能产业发展,协助智能产业招商引资;推进智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协调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推广等信息化推进工作;负责本区通信行业的行业管理,指导通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相关单位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配合完成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
(8)工业节能监察科。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执法;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9)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044.27万元,支出总计5044.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8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43.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221.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596.17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044.2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8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43.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221.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59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4.27万元,占100.0% 。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04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8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企业项目资金增加1004.93万元,安排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可控功率半导体离散型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000万元,安排重庆市梁平区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梁平机场维修整治项目资金100万元,安排智能制造补贴项目资金280万元,安排梁平区公共区域无线WLAN覆盖工程项目项目资金272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减少59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89万元,占18.0%;项目支出4135.38万元,占82.0% 。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44.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4.8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43.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221.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596.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1万元,增长27.9%。 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743.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22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5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617.12万元,国防支出增加1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1685.1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企业项目资金增加1004.93万元,安排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可控功率半导体离散型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000万元,安排重庆市梁平区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梁平机场维修整治项目资金100万元,安排智能制造补贴项目资金280万元,安排梁平区公共区域无线WLAN覆盖工程项目项目资金272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55万元,增长6.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74.62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增加135.3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75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7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安排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50万元。
(2)国防支出100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安排重庆市梁平区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梁平机场维修整治项目资金100万元。
(3)教育支出0.49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科学技术支出1617.12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7.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安排第三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506万元,安排创新驱动奖扶资金134.5万元,安排智能制造补贴项目资金300万元,安排重大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4.62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9.95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01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6)卫生健康支出35.7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71.82万元,占5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5.97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28.38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27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资和有关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保垫底、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5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6.1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6.1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没有安排防疫物资采购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3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1年1-12月过路费(ETC卡)充值10000元,2020年1-12月过路费(ETC卡)充值2463元,2020年上半年疫情减免过路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经济运行调研、服务企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2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21年1-12月过路费(ETC卡)充值10000元,2020年1-12月过路费(ETC卡)充值2463元,2020年上半年疫情减免过路费。
公务接待费9.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和招商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万元,下降3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11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定额标准,规范和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381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23520元,2020年无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6万元,下降57.6%,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主要用于:2021智博会服务费12万元,2021年全球半导体博览会参展费用9万元,美食博览会服务费16.7万元,“十三五”成果展宣传片制作费8万元,梁平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1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3526.0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重点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1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部门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自评总得分 |
100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全年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部门决算数) |
执行率权重分值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4580.32 |
4854.86 |
4854.86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抓运行,保障工业平稳增长。 |
(一)抓运行,保障工业平稳增长。2021年规上工业实现产值292.8亿元,同比增长25.7%,比2019年同期增长35%,两年平均增长16.2%。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8.3%,列全市第9位、渝东北第4位。全区工业用电5亿度,同比增长1.2%,与2019年同期基本持平;工业用气1927.2万方,同比增长15.3%,比2019年同期增长40.3%,两年平均增长18.5%。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分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 |
个 |
= |
1 |
1 |
2 |
9 |
9 |
9 |
|||||||||||||||
培育市级绿色工厂 |
家 |
= |
4 |
4 |
5 |
9 |
9 |
9 |
|||||||||||||||||
质量指标 |
国家“小巨人”企业累计 |
家 |
= |
1 |
1 |
2 |
9 |
9 |
9 |
||||||||||||||||
时效指标 |
重大工业项目全年实现工业投资 |
亿元 |
= |
50 |
55.6 |
56.6 |
9 |
9 |
9 |
||||||||||||||||
成本指标 |
保障人员 |
人 |
= |
18 |
18 |
18 |
9 |
9 |
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2021年规上工业实现产值, |
亿元 |
= |
292.8 |
293.8 |
9 |
9 |
9 |
||||||||||||||||
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 |
= |
8 |
13.5 |
14.5 |
9 |
9 |
9 |
|||||||||||||||||
新创建数字化车间 |
个 |
= |
4 |
4 |
5 |
9 |
9 |
9 |
|||||||||||||||||
社会效益指标 |
5G基站 |
个 |
= |
600 |
928 |
929 |
9 |
9 |
9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工业企业对我委的满意度 |
% |
≥ |
95 |
98 |
99 |
9 |
9 |
9 |
|||||||||||||||
绩效指标总分 |
90 |
90 |
90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鼓励类中小企业及微企业退税 |
主管部门 |
区经济信息委 |
||||||||||||||||||||||
实施单位 |
区经济信息委 |
自评总得分 |
10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权重分值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
254.6941 |
254.6941 |
254.6941 |
254.6941 |
254.5258 |
254.5258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度定税扶持政策的要求,对提交资料的鼓励类中小企业(工业方面)及微企业进行审核,最终审核符合条件的为38家中小企业,5家微型企业。该政策的执行将进一步减免企业税负,鼓励企业更好的发展。 |
2021年对鼓励类中小企业(工业方面)及微企业定税扶持政策进行资金兑现,对企业再次审核后,一家中小企业因多种原因已停业,实际财政补助37家中小企业,5家微型企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分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中小企业扶持数 |
家 |
= |
38 |
37 |
15 |
100% |
15 |
||||||||||||||||
微型企业扶持数 |
家 |
= |
5 |
5 |
15 |
100% |
15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
万元 |
= |
136.8968 |
136.7285 |
20 |
100% |
20 |
|||||||||||||||||
微型企业扶持资金 |
万元 |
= |
117.7973 |
117.7973 |
20 |
100%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扶持企业经营状况 |
无 |
定性指标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 |
≥ |
90 |
100 |
10 |
100% |
10 |
||||||||||||||||
绩效指标总分 |
90 |
9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良好,我单位将2021年项目工作分配到经济运行科、产业发展科、工业节能监察科三个科室具体负责落实,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配明确。资金使用及时,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资金使用支出核算规范。项目申报严格履行公示制度,执行真实性审核,专项资金拨付到企业后,及时了解项目资金情况,企业热情度较高,认为项目资金对于提升企业效益、创造就业机会、提升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预期的社会效益、预期的环境效益,并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为企业带来效益,推进了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具体评价表及报告见附件1和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单位联系人: 王 玲,联系电话: 5322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