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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773/2020-000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各类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本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各项工作,推进统筹军民产业深度融合;负责本区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3)推动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4)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利用内外资;参与管理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对外贸易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业出口政策;组织协调利用区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

(5)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6)研究和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工业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7)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本区特色工业的发展;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加强现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8)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城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城镇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对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城镇天然气(含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盐业统计分析工作;协调中石油、中石化采输气作业管理;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初审上报;负责乡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设施建设(新建、改动)、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9)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协调通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行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负责信息产业发展预期目标拟订及监督落实;配合相关单位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配合完成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

(10)负责指导拟订本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执法;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2)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城镇燃气工作的衔接。

2.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发展方针政策,开展全民创业推动,提供创业政策指导。

(2)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进行结构性调整,扶优扶强,做大做强。

(3)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调研,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4)为中小企业提供产业政策、信息、法律法规和人才培训服务。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机关党政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领导批示、重大决策、重要任务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交办督办;负责机关内部安全、公务及商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办文、办会工作;负责党建、政法(综治、禁毒、防邪)、人才、人事、财务(审计)和工会等工作;负责推进本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承办、督办信访稳定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委内各科室工作。

(2)产业发展科。负责规划投资、产业政策、科学技术、生产性服务业、汽车、装备、材料、消费品工业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投资工作,搞好改、扩建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移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质量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负责工业企业创新创业工作,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组织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并促进项目实施;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区工业对外贸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各项工作。

(3)经济运行科。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与调度,编制工业生产年度指导计划和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对全区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监控,负责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本区工业经济运行综合考核评价,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问题,负责工业企业信息收集,对全区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乡镇工业经济的运行分析;负责工业企业融资服务;负责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本区工业领域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监测工作;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区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工作,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指导乡镇工业发展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培育民营市场主体,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工作;承担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负责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

(4)应急管理科。综合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牵头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指导、协调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通讯线缆设施安全工作;负责城镇天然气(含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等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援助工作;负责发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

(5)能源保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电力、城镇天然气(含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城镇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能源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监测调控电力运行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协会工作;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天然气勘探开发及利用工作;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初审上报;负责乡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设施建设(新建、改动)、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放管服”改革和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科室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6)食品工业科(盐业管理科)。负责食品工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市有关食品工业(含盐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含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盐业统计分析。

(7)智能与信息科。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智能产业发展,协助智能产业招商引资;推进智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协调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推广等信息化推进工作;负责本区通信行业的行业管理,指导通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相关单位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配合完成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

(8)工业节能监察科。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执法;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9)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 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2.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1)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起草单位重要文件、材料和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人事、工资、宣传、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

2)产业发展科

负责研究中小企业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引导扶持中小企业产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企业发展和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服务、对外交流等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产品开发提供服务;了解掌握中小企业的培训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各方面的培训。

3)招商服务科

负责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负责收集报送招商引资信息,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推介及招商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培育和发展工业品销售市场;接受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等相关事宜。

4)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3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1类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本部门未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249.26万元,支出总计3249.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1.61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1466.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7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24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5.57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1466.7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减少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9.2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24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52 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140.4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6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6万元,占25.5%;项目支出2419.7万元,占74.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49.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95.57万元、1374.52 万元,下降28.5%29.7%。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1466.7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减少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5.57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1466.7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减少75万元。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52 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140.4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61.51万元。此外,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万元,占8.3%,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2)教育支出0.31万元,占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科学技术支出130万元,占4.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6.4万元,占9.4%,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占1.1%,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88.55 万元,占76.6%,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19.6万元,占0.6%,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29万元,增长25.9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津补贴提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45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万元,下降31.2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使用加油卡。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经济运行调研、服务企业、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2.8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4.7 %,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加油卡,20199月充值2万元,201912月未使用完,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万元。

    公务接待费9.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和招商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38.6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5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9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3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86万元,下降62.2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智慧梁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不在由区经济信息委保障负责。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6.5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4.2 %,主要原因是会议室租用费用增加。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各项职工培训同往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293.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372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改造、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集成电路企业培育等12个方面,涉及项目24个,受益企业19家;130万元市级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转化、获得军工保密资质、获得国军标体系认证等3个方面,涉及项目3个,受益企业均为平伟实业; 15万元区级创新奖扶主要用于兑现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产品奖励,奖励标准为5万元/个,共涉及3个市级重大新产品。270万元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创建绿色矿山、绿色工厂,水泥产销量再创新高;6.66万元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统计监测经费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具体统计人员。500万元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及时安排,划转到市“风险补偿资金池”。1372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拨付后,可新增投资类项目5个以上,带动投资增长近1亿元;新增工业产品品种2个以上;促进4家新升规企业按时入库统计;促进2家企业开展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加快2家集成电路企业培育;推动1家企业开展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项目;推动3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市级绿色工厂和3家市级数字化车间建设;可拉动产值增长5亿元以上,带动税收增长100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成功将梁平打造成为渝东北市级数字化车间最多的区县,社会和经济效益极为显著。130万元市级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后,可促进平伟实业依托军工保密和国军标资质,开展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将平伟实业培育为我区首家军民融合企业。15万元区级科技创新奖扶资金兑现后可鼓励企业持续开展重大新产品研发及认定,2019年已新增市级重大产品4个。270万元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兑现后,梁平海螺公司完成创建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的“两个绿色”,水泥产销量双双突破200万吨, 2019年缴纳各类税收1.43亿元,其中增值税6577.23万元、企业所得税5462.81万元,地方各类税种2227.19万元(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6.66万元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统计监测经费兑现后,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数据质量、时间要求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19年,规上工业实现产值216.8亿元,增长10.1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 %,增速全市排名20位渝东北考核组排第8位。500万元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到账后,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任务。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帮助天胜电子、德财科技、江骏阳等20户企业获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13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2万元,执行数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372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改造、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集成电路企业培育等12个方面,涉及项目24个,受益企业19家。1372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拨付后,可新增投资类项目5个以上,带动投资增长近1亿元;新增工业产品品种2个以上;促进4家新升规企业按时入库统计;促进2家企业开展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加快2家集成电路企业培育;推动1家企业开展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项目;推动3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市级绿色工厂和3家市级数字化车间建设;可拉动产值增长5亿元以上,带动税收增长100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成功将梁平打造成为渝东北市级数字化车间最多的区县,社会和经济效益极为显著。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区经济信息委

联系人
及电话

陶 翠   1521523568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1372万元

1372万元

1372万元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372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改造、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集成电路企业培育等12个方面,涉及项目24个,受益企业19家。

1372万元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改造、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集成电路企业培育等12个方面,涉及项目24个,受益企业19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 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节能改造项目

1

1

100%

8

8

“增品种”项目

2

2

100%

8

8

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项目

2

2

100%

8

8

集成电路企业培育

2

2

100%

8

8

企业技术创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1

1

100%

8

8

数字化装备普及项目

2

2

100%

8

8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市级绿色工厂)

1

1

100%

7

7

新建工业企业培育升规奖励

4

4

100%

7

7

培育市级数字化车间

3

3

100%

7

7

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项目

1

1

100%

7

7

研发准备金补助

3

3

100%

7

7

工业强基项目

3

3

100%

7

7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有一个重点评价项目,项目名称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资金规模2033.66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资金791.66万元、上级财政资金1242.00万元),项目评分96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决算公开单位联系人: 玲,联系电话:53222671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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