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1773/2019-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经济信息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9-09-30 |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政府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和组织本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3)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推动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5)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利用内外资;参与管理本区工业和信息业对外贸易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业出口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区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
(6)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加强现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工业行业企业(煤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电力行业的综合监管、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和民用爆破器材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本区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7)研究和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工业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品的集中采购和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8)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本区特色工业的发展。
(9)负责本区电力、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行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全区电力、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通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0)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11)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12)负责指导拟订本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企业投资备案、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审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和天然气设施(新建、改动)审批等行政服务工作。
(14)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发展中小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开展创业推动,定期发布有关创业信息,提供创业政策指导;
(3)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4)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5)积极争取和落实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6)负责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设置。
(1)综合科(信访科、财务科)。
负责机关党政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经济宣传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政务接待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书面意见和提案;负责受理、承办、督办信访稳定事项和接待,研究分析信访稳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收集信访事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信访事项根据各科室职能职责交由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并做好督促工作。
(2)规划运行科。
负责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负责编制工业生产年度指导计划和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信息收集,对全区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监控,指导乡镇工业发展工作,负责区级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承担区工业节能日常工作,化解过剩产能;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等问题;负责全区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乡镇工业经济统计和考评,负责承接市中小企业局的相关工作。
(3)产业发展科。
研究拟订年度工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大中小微型企业配套;指导推进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协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导企业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并促进项目实施;负责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企业减负工作;负责市级民营经济区县切块资金和区级工业发展资金(基金)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起草产业政策和建议;负责工业结构调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助搞好工业企业新、改、扩项目建设三同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能源保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区电力、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电力、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全区电力、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负责办理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办理、城市新建燃气企业(管道天然气经营)和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设施(新建、改动)审批、核准与备案等工作。
(5)经济信息科。
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负责本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和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促进网络资源共享。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制造、流通等环节中的利用,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参与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无线电行业管理,承办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上报和年检工作。
(6)安全监督管理科。
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电力行业的安全综合监管和天然气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上报。
(7)招商服务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负责收集报送招商引资信息,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推介及招商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培育和发展工业品销售市场;接受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等相关事宜;指导企业资本运作,引资嫁接,技术改造和与区外、市外、国外企业及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全区内资企业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相关资料收集报送。
(8)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梁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
2.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1)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起草单位重要文件、材料和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人事、工资、宣传、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
(2)产业发展科
负责研究中小企业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引导扶持中小企业产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企业发展和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服务、对外交流等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产品开发提供服务;了解掌握中小企业的培训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各方面的培训。
(3)招商服务科
负责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负责收集报送招商引资信息,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推介及招商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培育和发展工业品销售市场;接受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等相关事宜。
(4)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3名、副职1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梁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1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730.87万元,支出总计4730.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8万元、下降2.61%,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7.79万元。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本年度收入合计454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32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7.7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544.83万元,占100%; 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6.04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6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3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4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62万元,占18.22%;项目支出3781.17万元,占81.7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5万元,下降73.72%,主要原因是安排拨付2017年烧结砖厂土地复垦费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4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32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7.79万元,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6.0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3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41.78万元,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5万元,下降73.72%,主要原因是安排拨付2017年烧结砖厂土地复垦费 。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55万元,占4.1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2)教育支出0.36万元,占0.00008%,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3)科学技术支出205.00万元,占4.43%,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96万元,占5.15%,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0万元,占0.78%,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35.25万元,占85.11%,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19.77万元,占0.43%,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9.37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津补贴提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7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48万元,增长75.4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成立智慧梁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工作经费由区经济信息委保障负责。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79.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08万元,下降67.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大幅下降。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4万元,下降69.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万元,下降29.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9.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和招商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6万元,下降82.47%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13万元,下降74.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071人,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支出,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2元,未发生车辆购置费支出,车均维护费4.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52万元,增长259.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成立智慧梁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工作经费由区经济信息委保障负责。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28.6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该项目的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区工业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的进程,提升了区经济信息委的形象,综合评定结论为: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庆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3万元,执行数为1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成功争取集成电路产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稳产促销高质量发展(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补助)、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等项目补助方向。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各项产业支持政策,兑现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我区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区经济信息委 |
实施单位 |
区经济信息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223 |
总量 |
1223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23 |
其中:财政资金 |
1223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争取集成电路产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稳产促销高质量发展(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补助)、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等项目补助方向。 |
成功争取集成电路产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稳产促销高质量发展(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补助)、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等项目补助方向。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补助企业(家) |
11 |
11 |
100% |
|||
补助企业年度新增生产线(条) |
5 |
5 |
100% |
|||
补助企业年度新增产值(万元) |
30000 |
30000 |
100% |
|||
补助企业年度新增税收(万元) |
700 |
700 |
100% |
|||
补助企业年度新增就业人口(人) |
800 |
800 |
100% |
|||
企业对财政资金是否用于专项产业投入(是/否) |
是 |
是 |
100% |
|||
企业对补助政策满意度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23-5322267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