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67139F/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应急保障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
标题 | 因灾需生活救助标准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7139F/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应急保障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
标题 | 因灾需生活救助标准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则不超过3个月。
紧急转移救助标准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则不超过15天。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