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带街道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所中心、驻街单位:
现将《金带街道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5日
金带街道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方案
今年以来,重庆市内发生多起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梁平安委发【2024】27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经金带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意识不强、责任不实、底数不清、风险不明、管理不到位、委外不合法、措施不可靠、施救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紧盯关键环节狠抓集中整治,规范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及事故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有毒有害场所定义。主要指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甲烷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存在燃爆、粉尘、高温、低温及缺氧等危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场所。
(二)行业领域。主要分布在建设、规建环、农业、工贸、矿山、燃气、交通、水利、文旅、教育、卫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有毒有害场所。
(三)事故类型。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淹溺、高处坠落等。
(四)治理环节。
1.建筑施工行业。房屋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涉及到的坑、(隧)洞、孔、沟、井、管(道)等。
2.农业农村行业。畜禽养殖场涉及的化粪池、沼液储存池及粪污输送管(通)道,农村沼气设施等。
3.城市管理行业。道路涵洞、化粪池、沼气池、供水管网等。
4.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存放间、喷漆(调漆)间等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缺氧窒息危害的场所,重点环保设施(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
5.矿山行业。含有瓦斯、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地下矿山。
6.教育行业。实验室、化粪池等。
7.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料仓、燃煤系统;垃圾发电料场(仓)、焚烧炉、灰渣系统、重点环保设施等。
8.卫生健康行业。制氧间或氧气储存场所、化粪池等。
9.景区管理领域。化粪池、污水排水系统等。
10.排水行业。污水池、污水管廊、药品及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等。
11.供水行业。加氯加药间、药品及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等。
12.各行业领域大型设备内部、有人孔管道、有限(受限、密闭)空间等涉及的动火动焊、喷漆防腐等检维修作业。
13. 其他。农村户用化粪池、沼气池、沤肥池、窖地(坑)、粮仓、料仓等。
三、重点任务
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行业分布广、事故风险高、防范难度大,各村(社区)要在明确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为安全防范重点,切实有效抓好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
(一)摸清底数。即日起至9月27日,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基础情况。全面厘清作业点位、风险类别、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责任人员等基础信息,形成工作台账,及时动态更新。各村(社区)办、所、中心,要对照职能职责按期部署完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排查起底工作,于9月27日前将《梁平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统计表》、《梁平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汇总表》报街道应急办汇总。
(二)宣传动员。9月30日前,金带街道统一制作海报、传单、折页等宣传物品,发放至各村(社区)10月20日前,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运用微信群、电子屏、广播、巡逻车流动播放等手段常态化发布信息提示,开展进商户、进村(社区)等面对面入户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检查抽查。整治期间,相关办、所、中心,将每月对行业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办、所、中心,要突出重点,每月对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开展检查,一查装备配备是否到位,对照装备配备“五有”要求,核查配备情况;二查知识是否掌握,现场抽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了解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三查装备是否会用,现场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模拟装备使用全流程;四查作业规程是否正确,通过检查作业审批单、查看监控记录等,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办、所、中心,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安排部署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风险防范化解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上升势头。
(二)强化抽查。街道相关办、所、中心,加强巡查抽查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排查涉及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场所及督促指导农户开展农村户用化粪池、沼气池、沤肥池、窖地(坑)、粮仓、料仓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排查,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严肃责任。整治期间,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企业主体、监管人、属地管理人员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