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67139F/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
标题 | 金带街道办事处(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7139F/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
标题 | 金带街道办事处(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街道党工委职责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金带街道工作委员会是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3.领导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4.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6.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人大街道工委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人大常委会金带街道工作委员会是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2.联系本辖区的代表,组织本辖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活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设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3.组织本辖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4.听取和反映本辖区的代表对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协助本辖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协调和督促办理相关工作。6.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组织本辖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7.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执法检査、专项工作评议、本辖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以及其他工作。8.指导本辖区的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3、街道办事处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金带街道办事处是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处理及维护;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群团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环卫、交通、旅游、统计、科技、经信、商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4.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构成:上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重庆市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本级)25人。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66.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6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0.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55.16万元,国防支出预算5.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0.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7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0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6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6.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3.27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4万元,比2024年增加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09万元,比2024年减少2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职工2人,预算收入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02万元,主要是上年退休职工2人,公用经费等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92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职工2人,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预算收入增加;资本性支出增加2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计划;项目支出755.31万元,比2024年增加9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一下属社区,社区组织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结转下来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新增或减少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6.39万元,比上年减少4.0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退休职工2人,相应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7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2025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李静月,电话:023-5337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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