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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4064F/2020-00050 [ 发文字号 ] 合兴府发〔2020〕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合兴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0-02-07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兴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合兴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相关单位,相关办、所、中心、站:

《合兴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人民政府

                                                       202027

    (此件公开发布)

合兴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梁平府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打通安全通道,清理违章建筑,完善消防设施,规范用火用电,落实管理责任,实现“3个月消除重点隐患、半年见到成效、1年基本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合兴派出所、镇应急办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规建环办、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工作步骤

(一)摸排整治阶段(124日至331日)。各村(社)、相关单位、办所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摸底排查,并建立基础台帐和隐患清单;消除堵塞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救援场地等重点隐患,全面打通生命通道

(二)全面整治阶段(41日至630日)。全面推进六大整治行动,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管理单位逐栋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落实日常管理职责,实现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识化管理,清理违章建筑,规范用火用电,恢复消防用水。

(三)巩固提升阶段(71日至1231日)。全面推进应急力量、责任体系、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及应急处置队伍专业技能。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遮挡消防扑救面;堵塞、占用、锁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问题。

(二)用电用气。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不规范;电力燃气设施老旧破损,电力线路超负荷运行,电力燃气管线私拉乱接。

(三)违章搭建。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违章搭建可燃雨棚,在建筑外立面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

(四)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微型消防站未建立,社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消防意识。未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低,居民未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职责分工

(一)开展六大整治行动。

1.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等;查处占道停车和经营等违法行为;清理消防车道、广告牌等障碍物。(牵头办所:镇规建环办;配合单位:合兴派出所、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发办、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社)

2. 开展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进行专业检查和检测维护,组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业主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和管道井开展全面自查。对敷设不规范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限时整改;督促更换老旧破损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规范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使用,开展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检查,督促更换老旧破损及超负荷的电力燃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加强安全用电用气监测,增设智能化用电监测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牵头办所:镇经发办;配合单位:镇规建环办、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社)

3. 开展高层住宅小区三查三清行动。组织开展三查三清,即检查消防车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楼梯间、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盗网,清理违章搭建。对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单位依法查处。(牵头办所:镇应急办、规建环办;配合单位:合兴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社)

4. 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的,督促立即增补;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损坏的,督促限时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提请区政府列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牵头办所:镇应急办;配合单位:合兴派出所、镇规建环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驻镇企事业单位)

5. 开展消防管理盲区清零行动。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牵头办所:镇应急办;配合单位:合兴派出所、镇规建环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社)

6. 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宣传行动。发布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通告,播放高层建筑火灾警示教育片和系列公益广告。将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纳入道路交通安全和日常安全防范提示内容,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宣传,组织人员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入户宣传。(牵头办所:镇应急办;配合单位:镇经发办、规建环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兴派出所、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社)

(二)推进体系建设。一是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办所站、各村(社)宣贯学习相关条例、规定,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员、楼栋长基础信息采集、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等措施;二是推进应急力量体系建设,成立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承担日常巡查检查、宣传教育和初期扑救职能。(牵头办所:镇应急办;配合单位:镇经发办、规建环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兴派出所、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各村社)

六、工作要求

    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办所站、各村(社)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实地指导,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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