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09Y/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回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09Y/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回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情况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发放自然灾害救助款物。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我镇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救助款物使用情况2023年上级下拨冬春救助资金共计3万元(梁平财发〔2023〕765号),共计救助112户,139人。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