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09Y/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回龙府发〔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回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基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09Y/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回龙府发〔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回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基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区卫健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函》要求,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回龙镇基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张立进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张鹏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徐建勇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李 倩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廖 维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黄家飞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游清义 镇派出所所长
唐洪平 镇卫生院院长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尽最大可能将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