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回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回龙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7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6.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6.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1万元,比2022年增加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1万元,比2022年增加6.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等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芳
联系方式:023-5351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