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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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和林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梁平府办发〔2024〕43号)要求,认真履职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于后。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释放法治服务保障效能,全力推动梁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

服务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积极完善资料拟将闲置的原“重庆动监”政府办公用房175.56㎡国有资产出售。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打赢政企分离改革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吊销企业注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已对1993年成立的镇政府所有企业“梁平县和林镇预制厂”(集体所有制企业一级企业)进行关闭注销,成功止损退出。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梁平建设。

1. 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逐步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服务数据平台,集成优化“渝快办”“渝快政”服务功能。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服务承诺,能快捷办理社保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2024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0名,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38人,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35名大龄(含退役军人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渝快政围绕“一体化协同和数字赋能”两大目标进行规划建设,聚焦为重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协同办公的基础底座,实现统一办公入口、全市范围沟通协同、安全移动办公、为其他政务系统赋能、零代码搭建政务应用等功能应用。在充分利用城市智能中枢和市电子政务外网资源的基础上,渝快政提供移动办公、业务联动和系统整合服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实现政务工作“纵横联动,一网协同”。

2. 构建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组建综合执法大队,配齐人员、装备、办公场所并正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完成执法事项101项。大力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事项清单,对交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264件给予警告处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1. 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镇政府及10个村(社区)事项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单位提供办公用房等办公条件、必要的差旅保障。受聘单位(重庆渝豪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咨询、协助聘请方审查、草拟法律事务文书、法律知识普及宣传等服务。本年度开展镇级普法宣传2场次,村(社区)级普法宣传20场次。提供咨询服务100余次。对镇域内实施的“龙台沟河”“碗厂沟河”河道整治项目实施前开展了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年内本级党委、政府出台文件321份,均通过了“三审三校”合法合规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步迁移至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实现“规范性文件融e查”。

(四)攻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力打造改革标志性成果。

1. 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晰执法事项、统筹执法力量5+人,强化数智引领,通过执法监督系统实现日常巡查执法监管无纸化办公。

2. 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社区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本单位3人接受区级执法标准规范培训,逐步推动构建执法效能评估体系。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核考试全覆盖,应参训35名公职人员均高分通过普法考试。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密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级有关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配齐配强本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制定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对行政执法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经常性监督。

(五)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林镇政府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公开“宅基地复垦安置补偿指标等情况的明细及文件政策依据”事项,予以了行政复议答复。

2. 迭代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力量资源。办公条件得以改善,年内建成标准化司法所,2名专职人员成功入驻办公,

3. 构建多调联动工作格局。镇平安法治办、和林司法所联合常年法律顾问,对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等服务。全年累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90件,调解成功率98%,协议履行率98%。对社区矫正、帮教对象开展了较好服务,该群体能实现及早撤管融入社会。

(六)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质效。

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年内镇政府在承接上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在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下,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方面及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正面影响力有效提升等方面均得以显著提升。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委书记积极履职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提升能力素养: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计划,制定学法清单,组织干部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全年组织镇村干部集中普法学习2场次,参训人员200余人次。政府机关35名人员全部均高分通过普法考试。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成员分工。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健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综治、执法、司法等相关业务科室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集体研究解决难题5件次。

镇政府镇长积极履职规范行政决策与执法行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调研、论证等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公众参与等作为必经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年内组织人员对“龙台沟河”“碗厂沟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前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1次,有效规避了涉稳定风险。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开展常态化案例指导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强化法治宣传与纠纷化解。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领导班子深入所驻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宣讲20场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联调机制,引进第三方行业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全面调处。年内化解矛盾纠纷190件次,化解多年积怨1件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 法治意识与思维方面。

不足:部分机关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办、中心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清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部分流于形式。

原因:法治教育培训不足,对法治建设重要性宣传不够,部分干部缺乏主动学习意识,未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

2. 行政执法队伍方面。

不足:随着行政执法权下沉,基层监管任务增加,所涉执法事项及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内容较多,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透彻。

原因:执法培训体系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3. 法治研究与学习方面。

不足:机关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如:镇政府2024年11月12日所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和林依复〔2024〕1号),因认定事实错误,被区政府行政复议撤销。

原因:缺乏学习交流平台和机制,自发学习专研精神不够。面对实际问题束手无策。

4. 行政决策与文件管理方面。

不足: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充分,风险评估不够全面深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规范,存在未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原因:决策机制不完善,对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专业的风险评估人员和机构。文件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责任心、业务水平待提高。

5. 纠纷化解方面。

不足:矛盾纠纷排查不够深入全面,一些潜在的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发现。调解力量不足,专业性调解人才短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纠纷化解方式单一,未能充分运用多种手段综合解决纠纷。

原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不完善,信息收集和反馈不及时。对调解人员培训不到位,缺乏对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有效整合和运用。

6. 群众法治意识方面。

不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整体有待提升,部分群众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遇到问题不善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原因: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未能有效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社会法治氛围不够浓厚,群众缺乏对法治的直观感受和体验。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工作思路。

1. 强化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重庆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梁平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

2.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和林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如干部法治意识与思维、法治宣传效果、干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

3. 注重协同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秉持“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论述,实现法治建设与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二)目标举措。

1. 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会议例行学法等制度,党政班子会每年至少安排6次专题学法活动。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权重不低于5%。

2. 推进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落实到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率、执法全过程记录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均达到98%以上。

3. 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普法任务。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2个法治文化广场阵地。

4. 强化监督与权利保障: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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