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本镇实际,今年以来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于后: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为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力度,使各部门能依法履职,《和林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和林委发〔2020〕47号,明确了各行业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截止12月23日新发展市场主体219家,占全年任务的128.93%,其中企业数44家,占全年任务的112.82%。全年我镇围绕开展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营造优越发展环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登记准入宽松化。围绕宽松准入、激发活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这个目标,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贫困户等群体创业,着力扶持民营经济、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小微企业落户发展,鼓励和引导个转企,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较快增量。截止12月底,我镇市场主体总量219家,其中企业44家。二是行政审批便利化。我镇采取新设窗口、业务分流、创建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重点项目,实行“事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后续跟踪”的无障碍优质服务和招商引资项目便捷服务。对个体创业上,坚持以“不设禁区、不设红灯、不设路障”理念,对简易业务采取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简化证明材料,缩短受理时限,为创业者提供即来即办、即办即结的便民服务。全年共核查、受理新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6家、新办农林牧渔业134家、新办建筑业1家、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家等。三是推进企业登记电子化。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按照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的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
2. 加强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政府支持各村及社区投资320万元对本辖区7个村3个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了全方位的整治,公共服务中心已建成,方便了群众办事,实现了规范化建设。投资120万元对镇级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了建设,设立了8个办事窗口,在显著位置张帖了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
3. 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
4. 由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委员把关编制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完善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5. 由镇长牵头会同区级职能部门、和林派出所干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在本辖区三龙村、爱国村盗挖国家稀有金属矿、阴沉木等违法行为,确保了本辖区国家自然资源不被破坏。
6. 由政法书记牵头会同平安办在平都社区、和清社区、万安村开展了“三治”结合的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1. 由党政办负责起草,主要领导确认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落实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2. 对部门间存在争议较大或者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行了主要领导确认制度。
3. 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健全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列如:本镇在垃圾清运费筹集方面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凝聚了社会共识,并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辖区在筹集垃圾清运费方面没有出现负面波动。
4. 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
5. 设立《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目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镇政府公众信息栏予以公布。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将规范性文件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进行备案。
6. 由党政办牵头分年度对本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上报了清理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情况。
1. 完善了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 本镇新街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们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
3. 建立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1.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由镇纪委书记牵头加强了对受委托执法执行部门的监督。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商务等领域内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跨部门的联合执法。
2. 由组织委员牵头,落实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相关行政裁量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3. 规范行政行为。由政法书记牵头,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保障等制度。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1. 由组织委员牵头加强了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出台了公务员诚信管理办法。使公务员自觉接受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近年来本级政府接受了区审计局的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对公务员、村(社)干部不应领取的值班费、加班费、误工补助或岗位津贴进行了清退,圆满的完成了整改任务。
3.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镇、村两级对本单位的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4.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由纪委书记牵头对本镇蔡家村刘中得等违背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了问责追责,纠正了他们的错误,确保了集体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1. 一年来我们坚持村(社)每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全镇各村及各部门共排查矛盾纠纷345起,调处化解344起,调处成功率达99.8%。修订了《和林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了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在和林场镇开展了影响生态环境和场镇形象的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加强了初信初访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利。
2.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和人民调解。通过场镇宣传、会议宣传、院坝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了行政仲裁、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积极调整了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建议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进了依法逐级走访。信访工作在受理、转送、交办和协调、督办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3. 在硬件投入方面,在爱国村、福和社区、和清社区、万安村建立了4个规范化调解室。随着枫桥经验的推广辖区3个社区、7个村设立了“五老调解室”,镇级确定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情况。
1.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本镇把干部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作为必修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了一般干部积极学法,制定了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2016至2020年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区)县级组织的集中考试。一般干部在镇级分会场参加了普法考试。镇、村两级干部参加了网上普法考试。
2. 通过学法和普法,本镇领导干部提高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形成了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良好习惯,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由平安建设办牵头在和林场镇搭建普法平台,邀请驻镇单位及内设各办所中心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性普法活动2次。由专项执法部门牵头搞普法活动8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履职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分管政法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主要领导督查了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拟定在2021年元月开展党委班子成员及村(社区)主要领导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了第一责任人巡查督查职责。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党委、政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村(社)进行了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进行了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传统节日,我们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将法治建设宣传融入到活动中。由各村(居)党支部牵头,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健身、跳坝坝舞、打太极等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投入资金紧。表现欠缺的是村社区级聘请法律顾问资金不足。
(二)年轻干部充实基层差。目前乡镇级干部老龄化严重,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抽调到区级部门去了不利于法治建设。
(三)学法懂法专家到基层普法培训力度少,有待于提高镇村两级干部深入农村、机关、学校、企业普法。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站在新起点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加重要。
1. 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理念,进一步搞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贫困户等群体创业提供法律保障。
2. 深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严格按照区政法委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示范工作经验,搞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
3. 为期三年的反诈专项行动将在2021年开启,我们将按照市政府2020年12月25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4. 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从教育着手,加大对学生、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村、社区综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记录在册。
5. 加强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风险点)处置工作并记录结果。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问责制及考评奖惩制。
6. 加强综治工作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
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不放松。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排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关系网;对本镇的个别乱象进行有效的治理。
8. 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每个信访案件。搞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将非诉讼纠纷调解挺在前面。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9. 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加大邪教防控力度,做好移民等重点群体的稳控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