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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和林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2 |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和林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和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和林镇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格的标准,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镇党委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的监督指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各驻村领导带头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合力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巩固成果,注重长效。针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7个,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镇党委始终围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紧盯目标抓落实,倒排工期抓进度,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截至2024年4月4日,巡察反馈的4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4个;制定的11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6条。巡察未移交问题线索。巡察移交的9件信访件,已办结9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不够到位,统筹推进全镇工作高质量发展效果不明显方面。
1.针对“用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振兴有差距”的问题。
1.1特色产业发展活力不足。一是研究印发了《和林镇2024年生姜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对生姜规模化种植、反季节种植进行奖补,进一步推动和林生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邀请长江大学香辛作物研究院院长刘奕清教授团队到和林镇开展“院士专家进农村”送技术服务活动,对全镇村组干部、生姜种植大户进行反季节、轻简化栽培技术培训并到平都生姜基地进行实地技术指导。三是引进刘奕清教授团队,协助生姜种植大户在平都生姜基地开展生姜冬季栽培试验示范,探索利用大棚设施及新型袋装模式实现生姜反季节种植。
1.2主导产业发展缺乏可持续性。一是立足和林实际,编制印发了《和林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方案(2024-2028年)》,进一步优化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休闲观光农业等主导产业布局,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二是研究印发了《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梁平柚效益提升行动,切实加强柚树管护,有效提升商品果率。
2.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2.1解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不及时。一是经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2023年11月区水利局河道站对碗厂沟河蔡家村、福和社区段进行了初步应急疏浚;2024年3月26日碗厂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网招标,正式启动对该河段的彻底整治。二是镇党委举一反三,积极协调区水利局对龙台沟河进行综合治理,2024年3月29日龙台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网招标。
2.2化解土地流转纠纷乏力。一是在镇村协调下,部分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作出一审判决。二是研究印发了《和林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流转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降低土地流转风险。三是2024年1月30日,大冲村村两委会议研究,已兑付了部分土地租金。四是原车路沟煤矿用地将根据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尽快盘活现有房产和土地资源。
2.3除险清患措施不力。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问题整改。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了危房专档。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对C级危房进行了维修加固,对D级危房拆除或改建。四是消除了铁匠铺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其正常经营。五是积极动员无能力改建的危房户进住保障性住房。
3.针对“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够坚决”的问题。
3.1镇党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到位、态度不够坚决,农村人居环境仍未得到全面改善。一是镇党委组织镇村两级河长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法规,并对2024年度河长制工作作出安排。二是组织各村居开展“三排、三乱、三率”问题排查,并对河道进行清漂保洁,后续将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改,确保河流水质达标。三是镇政府完善了《和林镇农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保洁员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持续保持乡村环境卫生。四是镇规建环办对场镇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三处管网堵塞、破损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镇政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场镇管网开展精细化排查,并将有关超市周边管网纳入城镇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改造。六是镇政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平都社区天子殿坑塘等5个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七是镇政府督促彭发均养殖场进行了整改,截至2024年3月底,该养殖场存栏生猪仅3头,为农户出于自食需要而零星散养,未达规模养殖标准,符合禁养要求。
4.针对“执行惠农利民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4.1保障性住房管理较为混乱。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23年12月20日镇政府印发《梁平区和林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管理、租金收取等职能职责,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2024年2月,镇政府建立了《和林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台账》,对97户租赁户的租赁合同进行完善或续签,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完善和整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全面整改遗留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清理清退和补缴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四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管理,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等。拟聘请1名管理人员,专职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管理,更好地服务辖区租户。
4.2追回养老保险金力度不够。一是2023年11月2日、11月3日,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镇村组干部会议就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追收工作进行再次安排部署。二是镇社保所通过死亡人员家属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对相关人员死亡时间进行了复核,便于准确核定应退待遇金额。三是充分利用死者家属返乡过年时机,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和分管领导等亲自带队入户,发动镇、村、组干部上门开展宣传解释,送达多领款退款告知书并敦促其退款。四是经过努力,截至2024年3月底,6人进行了清退。五是积极与区社保中心沟通协调,请求巫山县相关部门协助催收户在人不在的巫山移民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拟对多次催收无果的相关人员由区社保中心统一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六是镇社保所常态化督促村(社区)及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及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办理注销登记,避免死亡人员多领待遇情况再次发生。
(二) 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不够有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5.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5.1管党治党仍宽松软。2024年4月2日,镇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对《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行了审议。
5.2“一把手”坚持原则不够。一是2024年3月,镇党委书记同两名“躺平”思想较为严重的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要求相关干部立足岗位积极作为。二是2024年4月2日,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和林镇“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了和林镇近年来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有效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2024年1-3月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13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会议集体决策“三重一大”等事项41件。四是2024年以来共执行处分决定2件次,镇纪委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党纪处分决定,所属党支部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3“一岗双责”抓得不够实。一是2024年4月2日,镇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镇党委报告了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拟定《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二是2024年1月19日,镇党委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开展了对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三是相关村(社区)驻村领导配合镇纪委督促相关村(社区)干部将应退未退的补助退回至村集体账户。
5.4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2024年4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向镇村干部传达中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覆灭》,通报和林镇近年来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相关班子成员结合案例围绕“纪、法、德、责”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二是蔡家村、万安村结合本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向全体党员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党委对部分镇村干部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6.针对“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6.1违规发放镇村干部补助。一是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进行了清退并缴入了国库。二是对违规发放的值班伙食补助进行了清退并缴入了国库。三是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合法、合规地发放相关补助。
6.2超标准报销生活费。一是镇党委督促超标准接待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并清退超标准经费。二是对机关《来访人员工作用餐及加班用餐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工作餐和加班餐管理。
6.3对工会经费支出把关不严。一是对超标部分进行清退,并缴入国库。二是镇工会联合会就工会经费支出把关不严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和深刻检讨。三是制定印发了《和林镇工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和林工发〔2023〕1号),对工会经费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作出具体规定,提升工会财务规范化水平。四是2023年3月14日,镇工会联合会组织镇机关工会会员和各村社工会工作人员学习《工会列支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力有效执行。
6.4工作失职失责。一是多支付的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程款已于2023年12月27日追回并缴入国库;时任农服中心主任、副主任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镇纪委对反映福和社区党总支书记、委员的相关问题线索开展了初步核实,经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和批评教育。
6.5工作相互推诿。一是镇经发办、平安办相关责任人员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再次划分涉事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更加明细办所职责。三是2023年11月,对和林小学至涂家桥等处的路灯进行了维修。
7.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7.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2月21日镇政府对镇村财务人员开展了《预算法》《会计法》知识培训。二是提高业务交流频率。镇财政办组织镇村财务人员针对账务操作等财务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交流。三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财务管理。四是严加审核财政票据。督促两名镇职工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7.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镇财政办对2022年以来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记。二是修订完善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镇财政办具体负责固定资产账务设置,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
7.3清退款未缴入国库。已将清退款申请缴入国库。
8.针对“村财镇管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8.1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制定印发了《和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各村社聘请梁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代账服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二是转发《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梁平县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给各村社,并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各村社报账员学习村级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村(社区)购买巡逻车作调账处理。各村社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已建立专账管理。
8.2涉嫌公款私存。制定印发了《和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所有支付业务原则上均通过银行转账或用银行卡结算,确实需要通过现金结算的,单笔交易在1000元以内可从银行提取等额的现金进行交易”,有效避免公款私存。
8.3对村集体经济财务失管。一是镇经发办组织各村社报账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切实提升村社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二是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镇村组干部大会,对《和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专题解读,帮助各村(社区)进一步规范村委会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三是对茂林村荣雅公司账务进行了核实。
8.4组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制定印发了《和林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组集体资金纳入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管范围,组集体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出一致。二是2023年12月22日,爱国村驻村领导牵头对原爱国村主任进行了走访调查核实。三是鉴于当事人身患重病,暂无力归还,待其身体状况好转后,督促其逐步归还欠款。
9.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反映较强烈”的问题。
镇党委对民生实事关注不够,导致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一是镇政府组建工作专班会同村干部、施工方对相关工程进行了逐户复核由农户签字确认并进行了公示。二是对多支付款项进行了清退。三是镇党委对参与项目实施的镇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开门见山指出问题、明确责任,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职尽责。
10.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漏洞。
10.1重大工程未经集体决策。研究印发了《和林镇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发包方式确定、工程量增减变更等需经镇党委会集体决策,合同变更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10.2合同签订及履行不够规范。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印发了《和林镇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施工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收取、质保金收取、工程价款结算等项目管理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二是2024年4月2日,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镇村组干部大会,对《和林镇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专题解读,帮助干部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意识。三是对多支付工程款进行了清退。
10.3村级工程项目廉政风险较大。一是研究印发《和林镇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申报、发包、施工、变更、验收、结算、建档等全过程进行规范,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二是2024年4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镇村组干部大会,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专题解读,帮助村组干部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意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1.1领导班子主动作为不够。一是巡察期间,镇政府督促各村(社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补发到位。二是从2024年起,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误工补助由镇财政办统一发放。
11.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印发《和林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村社及村社干部考核的实施意见》,明确“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处理了的人员不纳入本年度考核”。三是针对在编职工违规参与询价比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该职工未违规参与询价比选。四是2024年3月,督促受到行政处罚的在职村干部退回了领取的2022年度考核奖励。
11.3履行指导督导职责不够到位。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已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对所联系村(社区)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2024年1月,班子成员对各村(社区)党组织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指导。二是2024年3月26日镇党委书记对指导党建工作较少的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
1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12.1村社班子担当精神不足。一是已对村社班子开展事业心、责任感教育。二是2024年3月26日镇党委书记对担当精神不足的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其本人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并作出深刻检讨。
12.2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一是相关党组织督促未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补交了党费。二是2024年2月22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班子成员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就贯彻落实《条例》开展深入研讨。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将《条例》纳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12.3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一是2024年3月6日,组织机关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学习。二是2024年3月5日,镇党委对村(社区)书记、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党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12.4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格。一是2024年1月30日,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镇政府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相关村(社区)党组织重新评定了违纪违法党员的等次。
13.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13.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一是2024年3月6日,镇党委组织机关党员对《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在《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中明确“党委会会议原则上由书记主持召集,若遇特殊情况书记不在,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并召集,涉及选人用人事宜除外”。
13.2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2024年3月6日,组织机关党员对《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二是对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缺失材料,已在巡察期间进行了补正。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重视,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4.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彻底”的问题。
14.1镇党委对巡察整改统筹不够有力。一是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8次,深入研究、定期调度,以上率下、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为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镇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共制定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7个,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常态长效,有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落地。
14.2镇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不够。一是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4日,镇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8次镇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督促整改进度,逐条对账销号、严把整改质量,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督促、把关。二是镇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整改资料收集,分门别类建立巡察整改档案,确保巡察整改全程可复核可追溯。
14.3班子成员认领问题不主动。一是2024年1月19日,镇党委领导班子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于巡察、督查、督导、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全盘认领,做了深刻剖析。二是镇党委制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统筹相关办所中心、村(社区)力量,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15.针对“督促村级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镇党委召开会议对2020年村社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2020年村社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审计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二是截至2024年3月28日,2020年村社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镇党委向区农业农村委和区委第五巡察组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镇党委将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并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巡察整改相结合,引导全镇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和林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建统领,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坚守初心使命,确保先进性、纯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担当作为,持续推动和林高质量发展。和林镇党委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主动融入全区“持续做靓‘国际湿地城市、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三张名片,不断提升‘城市、产业、区域协作’三大能级”发展大局,继续坚持积极向上争资立项,加快推动碗厂沟河专项整治、龙台沟河专项整治、黑臭水体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落地见效,为梁平打造巴渝和美乡村示范区作出和林贡献。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和林镇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3557001;邮政信箱: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和顺路1号;邮政编码405207;电子邮箱897778190@qq.com。